治理之界,让至丹达以东。第三次:让至怒江以东。第四次:但求青海保存原界;巴塘c里塘等地方,仍归中国治理。而把怒江以东,德格c瞻对等地方,都划为特区。但英使始终不听,先后提出修正案两次,仅允将金川c打箭炉c阿敦孜等地,由内藏划归中国。——但瞻对c德格,仍属内藏。——白康普陀岭c阿美马顶岭东北之地,划归青海。陈贻范屡次交涉无效,只得就英使原提出的草案所附地图的红蓝线,略加伸缩,竟于草约签字。案内外藏的界线,当时所划,究竟如何,因此项文件,全未公布,吾人至今不得而知。本节和第六章第二节所述,都系依据外交部一九一九年九月五日的通电,和当时各省争执的电报,以及中外报纸,近人著述。总仅能得其大略,读者谅之。
政府得陈贻范的报告,大惊,急电令不得在正约签字。五月初二日,政府通告英使,说:“草约虽可同意,界线万难承认。”自此此案由政府和英使朱尔典直接交涉。政府于六月十三日,对英使提出四条。其中关于内外藏界线的,是:
内藏界线:应自英京东经八十六度,北纬三十六度起。循昆仑山脉东行。至白康普陀岭,南行。循阿美马顶岭,向东南斜行。至打箭炉,近北纬三十度,西折。至巴塘之宁静山,沿金沙江南下,向西南斜行。至门工,复沿怒江下游,上至当拉岭。西行,至英京东经八十六度,北纬三十六度,即昆仑山麓为止。
外藏境界:自门工起,沿怒江下游,上至当拉岭。北行,至英京东经八十六度,北纬三十六度,即昆仑山麓为止。此线以西,为外藏自治范围。
案照此条件,业将青海的西南一部分,和川边的大部,划归内藏。至于真正的西藏,则全归入外藏自治范围。然英使仍说和《草约》所拟,相去太远,不能承认。七月初三日,英藏委员,竟将正约签字。
到一九一五年六月,外交部和英使协议。我国方面,又提出最后的让步案:
(一)打箭炉c巴塘c里塘各土司所属之地,归四川省治理。
(二)察木多c八宿c类乌齐各呼图克图,及三十九族土司所属之地,皆画入外藏。
(三)昆仑山以南,当拉岭三十九族,察木多c德格土司以北,及青海南部之地,皆画入内藏。但内藏改名康藏。
(四)云南新疆的省界,依然如旧。
英公使置诸不复。此项问题,一时遂成为悬案。
小说阅读_www.shuoshuo520.cc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