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乐不思蜀的丁见月(第1/2页)  丁见月历险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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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议了几天,这伙人给自己的聚集地起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叫做——黑风寨,然后正式有预谋,有计划的开始对过往的商队收取路费,简称山贼。

    黑风寨,见月觉得自己好像对这个名字似曾相识。

    可能是因为每个地方都有一个山头叫做黑风寨吧!不过这个名字一听就响当当的,而且还透露着一股霸气,怪不得是个人就喜欢,见月也莫名觉得挺喜欢的。

    看着黑风寨变得越来越有范儿,见月有一种养儿长大的感觉,自己有一种慈母的感觉,见月觉得自己最近越来越博爱了。

    想当初这黑风寨里面加上见月一共就只有八个人,就那么几间拉不出台面的屋子,几匹不知道从哪儿顺来的马,几个人就是大眼瞪小眼的看着。

    现在不一样了,人变得越来越多,为了树立寨子的威严,丁老大正式被众人推举成为了众人的老大,而温竹年就是众人臣服的军师,至于别的什么老二老三之类的,在丁老大一番演讲之中,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见月觉得这样挺好的,反正是对狗蛋大哥来说挺好的。

    反正都是兄弟,何必在意那么多。

    不管是本就来的,还是新来的,都对丁老大很佩服,至于温竹年,却是慢慢的深入人心。

    他是有才学的,可是这个东西又不是看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加之他的小白脸模样,新来的总有些人跃跃欲试的想挑战一下,斗文斗武的,总是想找个软蛋树立一下威风,而温竹年就是他们的首要人选。

    当然了,真人不露相的温竹年,总能将那些人治的服服帖帖的,见月是亲眼看到温竹年动手的,只见他三下五除二,一抬腿,一伸手,连眼皮都没抬,就将一个大汉扔了出去,咯嘣一声脆响,那大汉的手臂就以一种扭曲的形状折了起来,大汉疼的哭爹喊娘,比曾经的见月还夸张,要不是狗蛋看不下去,把折了的手臂接回去,估计那大汉就消停不下来了。

    温竹年只是拍了拍手,就走了,丝毫没有管那个人后来是死是活,但是丁老大气坏了。

    “敢动老子的兄弟,真t不把老子放在眼里。”

    当天晚上,那个大汉就被丁老大轰了下去,丁老大也意识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以后不能随随便便就将人带到寨子里面,一定要有一套严格的筛选程序,总之是黑风寨又更加正规了一点。

    而黑风寨里再也没有人敢小看温竹年了,而见月,表示十分的高看温竹年。

    当然见月也不差,作为寨子里面为数不多识字的人,又是一个烧火做饭,缝衣洗衣的劳动人民,见月在寨子里的也算是吃香,虽然不能横着走,但是站着走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更何况见月还有丁老大罩着。

    这一句一个丫头,别提有多亲热了。

    如果可以,丁老大就是见月的亲爹了,但是见月同意,丁老大可不一定同意,作为一个还未成家的优质男青年,丁老大表示不承认有这么大的一个女儿。

    算了吧!这个也不重要,反正见月能感受得到父爱就醒了。

    见月觉得自己被带到这个黑风崖,其实和平时在家没有太大的区别,做饭,洗衣服,缝衣服,收拾寨子,当然了,这个寨子可比自己家的院子大多了,做衣服的布料也是应有尽有,如果见月想使懒的时候,还可以和狗蛋哥撒娇。

    虽然狗蛋大哥看着不太好惹,但是心里又是一个特别好的人,反正见月是挺喜欢狗蛋的。

    在寨子里面的这些日子里,见月只觉得自己如鱼得水,全身上下都是力气。

    要做什么,干什么,根本不需要别人开口,自己屁颠屁颠跑的可欢快了。

    过了冬天,春来了,天气慢慢的暖和了起来,野草野花都开始破土而出,见月看着自己那个小屋子前面开出的一朵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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