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多个朋友多条出路,就算你们以后不打算在山头上待着了,只要告诉我姓丁的一声,姓丁的保证二话不说放你们走,但走了就走的干脆一点,被把山上的那些事情和别人说道,老子生平最讨厌背信弃义的人,咱们谁都别做让兄弟们寒心的事情,好了,气氛被我说的有点沉重,都喝酒啊喝酒,不想那些事情了,老子随意,你们干了啊!”
坐在两边的温竹年和丁老大隔空相望,碗中的酒都是一干而尽。
见月喝了一口白水,小心的看了一眼丁老大,就看到丁老大到了一碗酒洒在了地面上,口中念念有词。
果然,还是有人记得狗蛋大哥的。
今日,丁老大似乎心情不错,心情那么一好,丁老大就打算晚上早早的安营扎寨,而见月骑在马上,总算是能够用缰绳控制一下四条腿的大个子动物了。
骑马这项技能,要赶快学会了,见月这几天正在努力的在摔下去和爬上来,总算是摸到了一点门道,总算是能骑着马安然的前进两步了。
见月觉得自己棒棒的。
骑在马上的见月,站得更高看的更远,这不,忽然看到了山头下有着星星点点灯火的村子,似曾相识的布局构造,见月眯着眼看了好一会儿才恍然大悟。
见月觉得自己真的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呆了那么多年的王家村,离开几天就不记得了。
其实,黑风寨和王家村没有多远,可是见月却一直没有回去过,见月似乎从未正式的想过回去这个问题,但是今日忽然有了这个想法,一闪而过。
就这么看着,要不要回去瞅几眼呢?见月觉得自己还是挺想妹妹和弟弟的,真想亲一下他们的脸蛋。
见风和见雨不知道有没有长高,见财不知道会不会说话,还记不记得自己这个三姐。
但是,见月不敢忘,自己走的时候可是把家都给烧了,老娘知道后,一定气到要死,自己这回去的时候不得被老娘打死才怪。
可是现在自己还存着几个小钱,正好拿过去将功赎罪啊!说不定老娘见钱眼开,就原谅自己了。
对,而且见月觉得自己现在混得不错,正好可以去王小二面前显摆显摆。
一想到可以在王小二牛逼一下,见月忽然就坚定了自己的决定,跳下马就跑到丁老大的面前开始撒娇。
“丁老大,我能回家一趟吗?我保证明天你们走之前就回来,一定不耽误明天早上的那顿羊肉汤。”
丁老大本来心情就不错,再三确定见月会回来之后,扔了一锭大银子给见月之后,就让温竹年和见月一起回家了。
能动得了温竹年同行,当然不是为了保证见月的安全,而是为了骑马带见月一程,见月现在骑马的技术,还是不能恭维的,没办法,见月只能任由温竹年把自己扔到马背上,晃晃悠悠的向着王家村前进。
见月冒出来了一种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感觉。
到了王家村附近,见月从马上滑了下来,捯饬了一下自己的发型,一路上摇头晃脑的,走进了王家村里面,这一路上觉得自己就像是衣锦还乡的富豪,身后还跟着一个帅气多金还能文善武的高富帅,别提有多威风了。
其实见月很想把怀里的那些碎银子抛洒到人群中,然后伸出手飞吻,拥抱每一个欢迎自己回来的乡亲们
但是梦想很美好,现实很打脸,光秃秃的大路上除了两条发情的黄狗,就什么也没有了,见月真后悔自己走的时候没有把从丁老大手里溜出去的那块肉带上,至少能喂一下村子里的狗。
说不定听到狗叫,屋里的人就出来了。
一个人看到告诉两个人,三个四个的传下去,见月的威风就能被别人津津乐道了,真的是一想就觉得美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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