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娘养的,这到底是他们眼花还是上帝给他们玩的黑色幽默?博格咕咚道:“上帝,这一点儿都不好玩”他心里一寒,就要往下撤。他是实验的失败,不代表他是机器人,他知道痛,也知道活着比死去更好。对方连“血族”都能轻易捻死,他上去有个毛用?
看到青凰,阿布宛如噬血的野兽,他不管“上帝”还是“撒旦”,用仅剩的右手操起p5式微冲,朝青凰搂头就是一梭,“哒哒哒”弹击碎青凰的残影,在墙壁上留下一排弹孔。他冲过去,大吼道:“小贱ren,有种给我滚出来你不是要杀我吗?我就在这里,过来杀我啊”
“你大呼小叫,这么想死,是急着投胎吗?”阿布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冰冷的声音。作为超级雇佣兵,敌人在身后出现他居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阿布魂飞魄散,冷汗透体而出,没等掉转枪口,一柄黝黑的棱军刺以四十五角刺穿他的后脑,红白相间的液体顺着道血槽逆射而出。
“啊——”看到阿布惨死,博格等人的眼睛变得血红,像蛮荒的凶兽一般,端起武器向傅宸雪疯狂扫射。傅宸雪反手一抡,军刺挑起阿布的尸体,像风车一样旋转着飞出去,砸向那帮劫匪。“噗噗噗”弹全打在阿布的尸体上,血水四溅,骨屑如尘,血泥纷飞。趁这个机会,傅宸雪如虎入羊群般杀入劫匪群中,刀刀毙命,每一刀都穿透对方的脑袋,连部位都分毫不差。
博格打完最后一颗弹,颓然放下枪,他知道给他再多的弹也没用,他根本杀不了这个中国特工。对方在弹雨里一刀一个杀死他的同伴,连出刀的角和力道都没有丝毫变化,而且非常耐心地等他射出最后一颗弹。这是一种强大的自信,他或者他们这帮人在对方眼里,根本就是一群蝼蚁——这才是最可怕的。
听到楼的枪声,伯爵仍然坐着没动,他又给自己倒一杯红酒。这是1787年的“拉菲古堡”,十几年前的售价就超过十万英镑,是他以前的最爱,今晚喝过“死神之吻”后再喝这种酒,酒味淡得就像水一样,或许不能说像水,简直跟马尿差不了多少。“唉”伯爵听到自己心里那声叹息,美好的东西都是昙花一现,刹那芳华之后便是永远的寂寞。
“酒这种东西,一个人喝的是寂寞。”随着声音,一具庞大的身躯向伯爵飞过来,重重砸在他的脚前。傅宸雪反握滴血的军刺,从楼上一步一步走下来,笑容依旧灿烂:“伯爵,要不要我陪你喝一杯?”
“是博格——”剩下几个劫匪看清地上的尸体,端起枪指向傅宸雪,就要开火。“住手!”伯爵蓦然站起来,浑身散发出无可匹敌的杀气,把手一挥,冷冷道:“拿上那张‘特赦令’,你们几个立刻离开这里!”
“伯爵”那几个劫匪显然跟伯爵的日不短,听到这话都紧张起来。在他们的印象里,伯爵镇定如山,战力逆天,所向无敌,就算天塌下来也不会眨眼,而今伯爵居然让他们逃命,难道连他们心中的神也斗不过这个中国特工吗?
伯爵依旧没有回头,声音更冷:“如果想活命,就不要废话!赶紧走,能逃多远逃多远,记住,永远不要再回中国来!”
那几个劫匪不再犹豫,抓起“特赦令”冲出“巴拉迦”大楼。“呯”“呯”,夜色里响起美制82a2狙击枪沉闷的声音,两个劫匪猝不及防,被12。7高爆弹当场炸碎,几乎尸骨无存。别说他们是半成,即使是国军方最完美的“未来超级战士”,碰到这种大口径高爆狙击弹也不会有第二个结果。其他劫匪被爆碎的尸块和血水溅满一脸,嚎叫着,连滚带爬逃回“巴拉迦”大楼。
可惜此刻的“巴拉迦”大楼也不是避风的港湾,剑光一闪,青凰突然出现,把一个劫匪劈成两半,淋漓的内脏和血水溅落到白色的大理石台阶上,妖艳夺目,分外凄惨。
劫匪终于崩溃,他们敢向世界上任何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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