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怀孕的时间未足三个月,还不显怀。若是再拖下去,只怕真的要挺着大肚子办婚礼了。
虽然现在对这些事情看得都比较开,但老一辈的人总还是比较在意这个的。尤其是有头有脸的人,被那些受邀前来的宾客看到,不得一下子在圈子里传开喽。
“王氏集团的千金居然奉子成婚?!”
“听说那丫头在国外就不检点,交了个老黑男朋友,搞大肚子结果被抛弃了,结果赶紧从国内找了个接盘侠,哈哈~”
等等。
估计会出现无数版本,更恶劣的也不乏可能。
好论是非是人类的本能,无论什么阶级。更何况王家的竞争对手们恨不得他们把自己搞出污点,就算不是,也能做成污点。
见过地狱的成峰自然不吝以险恶来度人心,在场的诸位也都是老江湖,不会犯这种错误。诗曼更是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完美的婚礼,完美的婚礼当然要从完美的婚纱,完美的腰围开始。
既然大家意见一致,都是要尽早办婚礼,那就能有劲往一处使了。
首先要挑出婚礼的时间,毕竟王家也算是在商界有头有脸的家族,最近一段时间靠着“麒麟臂”系列更是生生做大了一个市场,算是个颇具潜力的准巨头,也可能是被巨头盯上待割的韭菜,谁知道呢。
反正他们需要提早发出请柬,也算是个跟合作伙伴互相交流的机会。若是因为请柬发得晚了,大家日程都推不开,婚礼现场就那么十几桌客人,那到时候大家面儿上也不好看。
确认好时间,才好去选场,选衣服,采购一应物资。
大家又是翻黄历,又是算节日,终于把婚礼时间敲定在一个月后,介时诗曼的肚子并不明显,虽然还是有些急促,但也给了宾客们足够的调整日程的时间。
时间定了,之后成峰需要去转场地,才能印制请柬发出去。
所以说,结婚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今天天色已晚,自然是不能出去的。
当晚,成峰没有拒绝三位长辈的好意,选择在王家留宿,毕竟在他心里马上都是一家人了,这些事情要适应,没必要拒绝。
第二天一早,他就载着同样兴奋得睡不着的诗曼踏上了选场地之旅。
终于把婚礼的大致流程敲定了,成峰停下了笔,甩了甩有些酸胀的手指。想不到以自己的身体素质,在键盘上连打个几万字,也能让手指这么疲劳,真不知道那些日更几万的写手,是怎样做到不断更的
他离开案台,往客厅走去,电视还开着,却发现诗曼已经在那里靠着沙发睡着了。
这两天东奔西跑的选场地,选婚纱,选这选那,成峰的审美总给人一种不信任感,他也知道自己的缺点,当然不会为了什么所谓效率去搞一言堂。
也许有的女人只把结婚当成一种交易,但也有的女人把结婚看成一生只有一次的极为神圣的事情。虽然很累,诗曼也选择全程参与,所有的事情都要亲力亲为,力求不给自己留下遗憾。
成峰怜惜地将她落在鼻尖的头发挽回耳后,然后将她拦腰抱起,往卧室走去。
孕妇怎么可以靠着沙发睡觉呢?还是这么不小心,也是自己的失职啊。
把她抱到床上躺好,裹好被子,把空调调到一个适宜的温度以后,成峰就出去了。
他回到隔壁的出租屋去看看,这几天净忙着婚礼的事情了,都没怎么来得及检查c哥他们的“学业”。
现在已是晚上七点多,按道理讲,现在应该是人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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