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钱。
落云教会这边对此习惯了,放任不管。
正巧被成哥听说了,他也学着芊芊去找些店面要钱。
东城这个地方距离落云大楼远,不比市中心热闹也算不错,突然出现这么一位,大多店主的第一反应不是轰走,而是打发走。
其实就是给钱了,省的惹来一些麻烦。
这算是开了头,有他带头,逐城各处很快就出现了一批批的混混,都是要钱。
真有楞一些的店主不给,第二天店门上就是涂鸦乱画,或者门口地面上被人泼洒了红油漆。
这种情况下,谁还会进店,根本就受不了。
况且混混嘛,要钱也不多,给他们十几个二十的金币,这个月稳稳当当的就过去了。
店主权当做雇了一个不干活的员工完事,总比连着十多天做不了生意强。
要知道逐城这个地方叫做不夜城,来往的人可不少,哪怕是最差的门脸只要靠近街道,绝对不缺客人。
十几个二十金币的,对于店主来说几天就赚回来了。况且最大的抢匪对于店主来说是赋税。
总而言之,这些店主大多都是一个概念,六四分兑的税负都能承担,这点儿小钱儿也就不当一回事了。
从而养活了这样一群人。
本来成哥这些人不会跑很远去要钱,但最近却跑到了风筝街外,在少年三人眼皮底下招惹了好几个店面。
等到自己去收账的时候,店主说了这件事。
少年这十二个月以来,脾气一直在转变,本来就是失忆了,脑子变成了一个被清空的大u盘,什么东西都能装进去。
这不巧了,护犊子这股劲也有,自己要钱的店被别人打劫了,肚子里就窝火了。
什么意思呢,就好比两兄弟为了家产打架差不多。
两兄弟可以为了家产相互打的头破血流,可是打到一半,突然出现一位外人来抢,哪怕他是为了让两兄弟和解,也要被两兄弟揍。
这就是仇外,人的本性使然。
少年心里的想法其实差不多,就像老话说的,打狗你都要看主人,无缘无故的跑到我的地盘要钱,自己的脸面往哪儿搁。
仗着长闻师父这个靠山,独自一人来到了东城。
很快找到成哥的住处,一推门就进去了。
成哥抬眼看见少年,脸上带着嘲笑与不屑二字,嗤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你来了。长智啊,咱们一直也没见过面,怎么着,过来请我吃饭了?”
当头头当惯了。
少年同样嗤笑,扯过椅子坐下,直视成哥双眼道:“我叫长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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