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初七差点儿被他呛死。
原本想要打击他一下,可想想又严肃了脸。
“我们两个嘛,除了亲情之外,充其量算友情吧。”
“爱情?友情?有区别吗?不都是觉得对方好吗?”
“去~以前你不是号称情圣来的?不懂了吧?”夏初七收拾起药膏,往包袱里一塞,损了他一句,又热心地为他解释了,“最大的区别就是——友情的表达只能在白天,爱情的表达却可以在晚上,在被窝里”
“”元祐服气了,“你要是个男子,必定比小爷还风流。”
哈一声,夏初七笑了,“玩笑玩笑,我的理解呢,爱情其实是两个人血肉和灵魂的融合。友情里可以掺杂许多东西,爱情却不能,《圣经》上说,女人是男人的骨头做成的,所以爱情之于男女,女人之于男人,男人之于女人,就是对方的骨肉。嗯,差不多就这样了,等有一天,表哥你也识得一个女人,她痛,你也痛,她伤,你也伤,那么,她就是你的爱情归宿了。”
“圣经是什么经?”元祐狐疑地看着她。
“哦,和佛经差不多。”夏初七随口敷衍。
“你写的?小爷没咋没听过?”
“嘿嘿,小意思而已”
两日后。
夏初七跟着一行带了重型军械的队伍过了滦河,很快就可以抵达卢龙塞了。元小公爷今儿乐性大发,骑在马上一路用玉笛吹奏《醉渔唱晚》,曲意深长,洒脱风流,笛音铺展了一路的夕阳碎金,让本就走得不快的军械队伍,心情都明快了起来。
北方这个时节已经快要入秋,夕阳仍暖,可早晚风凉,夏初七紧了紧身上的衣裳,望向了身边儿吹奏的元祐,心生感慨。
“纨绔子弟果然不是谁都能当的,就凭这首曲子”
挑了挑眉,她停下话来。元祐丹凤眼一瞄,停下吹奏。
“说啊,曲子如何了?”
“就凭这曲子吹得老子一句也不懂,就可知深浅了。”
“果然不是妇人。”元小公爷甩了甩玉笛插在腰上。
“幸好不是妇人。”夏初七极有女王气概的瞥他。
“小爷也从未当你是妇人。”
“多谢多谢,最好如此!”
两个人正说着,远处背着夕阳光线奔过来一骑,像是赶得有些急,那人头盔上的红缨在风中飘荡得像一尾游动的金鱼。夏初七蹙起眉头,眼看那人影越来越近,她终于看清了。
是老孟。
自从上回炸掉了北狄大营的粮草之后,老孟和黑皮就没有再回夏常的辎重营去。这两个人都是十年以上的老兵了,有胆有量,还随夏初七闯入敌营,完成了任务,赵樽很是看重,就留在了营中。黑皮成了一名带兵小旗,老孟则高升了总旗,混得都算不错,可此时老孟何事如此慌张?
不等她问,老孟已经跳下马来,语速极快。
“小齐,大将军要杀小布他们”
“小布?抓回来了?”
“抓到了!昨晚上抓到的。”老孟一张黑脸很是焦急,抹了一把汗水,“大军就要开拔了,大将军要杀了逃兵祭旗!”
当初夏初七还在辎重营时,丁字旗的十个人相处的都极为愉快。他们明知道是她晚上敲锅才被夏常穿了小鞋,押送乌仁潇潇去益都,可谁也没有告发她,平时营里的脏活累活,也都不让她做,对她算是不错的。尤其是小布,夏初七与他相处了一个多月,感情尤其好一些。说来小布还是一个孩子,谎报了年龄,其实还不满十四岁。
可是
叹着气顿了片刻,她眉头蹙了起来。
“老孟,战时逃兵,按律当斩。”
“我知道。”老孟是一个老兵,自然比她更懂得规矩。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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