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照在光秃秃的城墙上,照亮城墙上最上面一块牌匾,戍守的将士无精打采的看着进进出出的平民,与其他去前线战斗的战友相比,看守都城的城门无疑是一件更加轻松安全的差事,当然相对应的这门差事也更加无聊,站着站着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家中的父母妻儿,聊以打发无聊的时光。
这座古老颓久的城池迎来了两位客人,后一位客人是一位衣裳褴褛的男子,抬头看着城墙那张书写着大字的牌匾,似乎听前面那位不知名的老兄似乎称呼这里为“栎阳”1,大字不识一个的褴褛男子倒没有脸皮厚到这种程度当众拉着一个人询问,再看时发现一同而来的黑衣旅人已经骑着高头大马进了栎阳城中。
算不上繁华的大街,从四海八荒聚集的商旅客贩在这条大街上售卖秦地或稀缺或廉价的商品,以换取可供养家糊口的钱财。
黑衣旅人骑着高头大马在大街上一马当前的行着,随着路面的颠簸摇晃着身子,算不上特别大但谨慎的眼睛审视着周遭的商客,沿途的行人纷纷向其投来了瞩目的目光,倒不是因为旅人骑下的高头大马,而是在他后面的一整条马队。
整整齐齐的马队由后个追了上来的衣裳褴褛的男子领着,说是领着其实就是坐在前头一只马的马鞍,两脚放在马头上,马鞍的后部绑着几套做工精良的板甲,然给他提供了背卧的支撑。
男子没有挥舞马鞭,哼着不知名的旋律,马队乖乖的跟着他走着,没有一个敢掉队,让不少行人称赞褴褛男子训马有方。
时则黑衣旅人在前面引着,终于引来了一个小厮,他大声呼唤,黑衣旅人从马上下来与他攀谈。
商量好价钱,褴褛男子大手一挥,浩浩荡荡的马队就怎么进了商客的栏杆里,一同出售出去的还有一整编队的板甲武器,出来的时候黑衣旅人牵着还牵着一只马,不过并不是他刚刚骑乘的高头大马,而是之前的那只老瘦的驽马,腰间的包裹也重新变得满满当当,褴褛男子也并不是毫无收获,最少手上还有一张扁平的石子馍。
“卫鞅啊,我们接下来去哪啊?”
褴褛男子自然就是洛君,被卫鞅说服的他上了卫鞅大业的贼船,成了他名副其实的贴身保镖。
洛君一边咬着手上的石子馍2,一边问着身边的卫鞅,连续几天都是吃馍馍,洛君不仅没有讨厌,相反还喜欢上了这种陕西风味十足的美食,吃的是津津有味,而卫鞅看上去心情似乎不错,大手一挥。
“走,我们先去一家酒家果腹再说。”
洛君不置可否,或者是说他本来就没什么好打算的,去哪里暂时都取决于卫鞅,两人来到了一家酒肆,招呼酒家上菜,卫鞅将腰间宝剑取下,打开水壶于盏痛饮大口,内心大感舒畅时却看到君正一脸愁容的瞪着自己。
“怎么?要喝你自己不会倒吗?”
洛君撇了撇嘴角,笨拙的手握着水壶,私图模仿卫鞅的手势倒入水杯,卫鞅注意到他在握着水壶的时候手指总有些不协调,无论如何调整也无法找到最好的借力角度,水漫漫洒了出来,但就是如何也流不到水杯中,流的满桌面都是水。
“你该不会是不会倒水吧?”
虽然是疑问,但洛君却听出了卫鞅口中那股笃定,洛君脸颊一红,只可惜这一幕被那杂繁的乱发遮挡住,看不见底细,不过虽然丢人君倒没有没有反驳,干脆将水壶放在桌面上,不得不说洛君放下水壶这一举动倒是没有发生太多的意外,没有半点刚刚倒水时的生疏。
“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活下来的,竟然连这么简单的动作都不会,这只手像是刚刚生出来的一样笨拙。”
卫鞅毫不留情的吐槽着洛君,随手提壶倒水,写意轻松,而洛君却一直盯着卫鞅的手掌,似乎是真的想要学习他倒水的姿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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