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 今晚就让我们去酒吧嗨起来吧!”林组长从外面进来,张开双臂做了一个开怀的动作,一只手里握着刚刚结束通话的手机。
有同事打趣道:“林组长, 你中彩票了?还是中邪了?请我们去消费?”
“这说的什么话!”林组长耸耸肩, “好吧, 是纪经理请!上次他突然离职,想请大家吃饭但是被别的事情耽误了, 这次回来补上。”
妮妮作捧心状, “纪经理就是好, 离职了还记得我们。”
纪遇的为人处世,在公司向来是有口皆碑, 众人立即陷入对他的夸赞和怀念当中。
突然, 林智玲有点不怀好意道:“前几天周年庆上见到他,不怎么高兴的样子,你们说,他跟欧阳大小姐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嘘嘘!”林组长赶紧嘘声, “吖玲, 别在办公室讨论大小姐的感情问题, 传到她耳朵里, 还得了!”
林智玲努努嘴,很无所谓的样子。对于欧阳依依死乞白赖缠着纪遇这件事,她就是看不惯!早知道,她就先下手为强,要说漂亮,她可不输给那个大小姐,她一直这么认为。
从上午林组长公布消息开始,大家都对去“夜倾城”玩这件事欢呼雀跃,孟星云在得知这件事时,却托着腮帮子发愁。
作为市场部的一份子,对众人感兴趣的事情提出异议,终归是太扫兴了些。加上,以往任何集体活动,她都是跟大家一起参加,现在刚升职经理不久,突然开始拒绝,难免容易让人误以为她自以为是。
还有,纪遇组的局,她不出现,欧阳依依会不会多想?认为她放不下纪遇?
基于这些考虑,她当即没有表态,想再等等,等等看有没有提出不去的。只要不是她一个人,就不会显得突兀。
可她直等到下午下班,还是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怎么回事,没喝过酒还是没跳过舞,一个个的就那么热衷于去夜店吗?
一群人出发时,星云才知道大家为什么都不拒绝这次邀请,因为纪遇选的是位于市中心的夜倾城,全市规格最高,环境最奢靡,消费也是出奇的高的地方。
纪遇生日那天,欧阳依依带着大家去过,她无意间瞥见过那张账单,以至于后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孟星云都认为,那是钱比纸还多的富二代才会去消费的地方。
并且,孟星云相信,有她这种想法的人一定不止她一个人,对于普通人来说,去一次的机会都是难得可贵,很容易怀抱上一种开眼界和宰杀冤大头的心态,理所当然的没有人会拒绝这种机会。
无奈,孟星云只好跟着一起去了。
将车钥匙交给门口的泊车小弟,孟星云往酒吧里面走,因为心里有事,所以她的脚步放得很慢,而同坐她车过来的妮妮和小方就像逃出牢笼的鸟,扑腾扑腾特别欢快地跑进去。
漫不经心踱步到门口,妮妮和小方已经消失在她的视线。
这就糟糕了,她不知道在哪个包厢呢。
孟星云定在原地想了想,却又觉得这是一个消失的大好时机。就在她踌躇不定之时,纪遇从大厅走出来,看到她后,迈着一双笔直的长腿径直走来。
他身姿挺拔,熨帖的白衬衫穿在身上气质非凡,现在都说白衬衫是最能考验男人气质的衣裳,由此可见,纪遇的的确确是个气质非凡的人间美男。而随性挽起的袖口,又让他多了几分狂放和不羁。
他总是这样,能同时把两种原本矛盾的气质集中在一体,而不至于让人心生反感。
“来了?”他站定在她的面前。咫尺之遥,她似乎嗅到了他身上淡淡的迷醉芬芳,还有那沁人的强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
情不自禁的脸有些发烫,但孟星云又不想在纪遇面前露出那种很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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