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级魔法,火蛇术。”
他很庆幸自己曾学习过低级魔法,火焰驱散了黑暗和寒冷,但那股浓烈的恶臭还是挥之不去。
吃力地拾起骑士剑后,他慢慢爬了起来。发现自己的骑士装布满了暗色的血污,四肢虽然酸痛异常,但很幸运没有受伤。
明亮的光线所至的暗色地面,是矿洞里常见的石质地面,早在他是一个冒险者佣兵时,他便到矿洞里看过,所以有些印象。
“我昏迷之后,被送到了矿洞里吗?”
他皱着眉,后背和后脑勺有些火辣辣的疼,说是送可能不妥,也许自己是被人从矿洞上丢下来的。抬起头向上看,除了手中火焰的光线,只剩下黑暗。
堂堂暴风城城主,怎么会在这种地方?
红晶骑士,红晶怪物,战斗的山呼,鲜血和残肢,血红的视野,还有坐在巨臂上赤裸的妖艳美女,种种被遗忘的细节随着刺痛回归脑海。
“该死,梅赛斯特···我最后的记忆是?”
特伦斯瞳孔一缩,另一只手摸向怀里,但是空空如也。
价值数万金币的魔法卷轴“第三级·爆裂火球”不翼而飞了,一同那场虐杀的最终结果,没入了无限的黑暗。
那么多的重装骑士和轻骑士,还有他的大儿子,都去哪儿了?
很快地冷静下来,更详细地查看了自己的状况,身体有些疲惫,喉咙很干,他猜测自己已经昏迷了小半天。
那么回到最初的问题,现在该怎么办?
检查一遍身上的东西,唯一能充当照明物的只有荧光石,除了魔法卷轴,他出城之际带上的东西都还算完好,但基本派不上什么用场。
试探性地走了几步,前方的石质地面出现了模糊的物体。
望见那熟悉的铠甲样式,还有甲胄背后的标志,特伦斯的心中咯噔一声。
“重装骑士···不···”
镶嵌着魔晶的特制铠甲布满裂纹,尤其是胸口处,破开一处窟窿,周围都是干涸的血迹,再往上看,脖子处有银制的项链,闪闪发光,但尸体的表情却布满痛苦。
银色的项链上有斯托姆的字样,这是特伦斯亲手刻上去的,为纪念大儿子第一次猎熊归来。
名为悲痛的利剑刺穿了他的心脏,紧紧篡着项链,他感觉到眼角泛起热意。
无言地站起身来,手中摇曳的火焰将光放至更远的地方,同样的铠甲,同样的标志,只是尸体变多了。
莫名地,他对自己习得的魔法,产生了深深的憎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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