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简默这个人活的很精致。
沈寻更发现了嗯作为鱼丸的时候,她心情很好,因为可以随时随地看到简默,更能大大方方的跟他有点肢体上的接触。
咳咳,说起来还是蛮羞耻的。
事实上,沈寻的思想很单纯,真的很单纯。变成狗狗,脑容量小,她也思考不了太多东西。
第一,简默帅。
第二,简默身上有股淡淡的很好闻的味道。
第三,简默声音很好听,说话也温柔。
第四,简默有耐心,无论昂着小狗脑袋让他抚摸挠痒痒多少次,这个男人依旧是面带微笑。
第五,呃好吧,沈寻得承认,她对简默心动了。
她眨眨狗眼,趴在沙发上苦思冥想半天,她怎么就心动了呢?
沈寻翻了个身,小身板侧躺在沙发上,狗爪爪伸了伸,舒服的伸了个懒腰,舒一口气。继续思考她的狗生。
之所以喜欢粘着简默,大概还因为鱼丸本身就喜欢粘着它的饲主吧。
沈寻又伸了个懒腰,狗脑袋稍微抬起来,望向厨房的方向,简默在厨房里做早餐,一阵阵香味飘来,沈寻用狗鼻子嗅了嗅,舔舔嘴唇,起身跳下沙发,扭着小屁股迈着小短腿去了厨房。
简默做饭很有一套,很简单的家常便饭,他做出来也看着让人胃口大增。
沈寻昂着小脑袋看了半天,直到简默给了她一小块寿司,她才低下小脑袋,一点点吃寿司。
沈寻有点佩服简默,昨天剩的米饭,加点料就能做成这么好吃的家常寿司,这样的男人,似乎不仅仅是心动那么简单了。
一块寿司吃下肚,沈寻抬起狗脑袋,轻轻的“汪汪”了两声,简默不理她,她就抬起狗爪子弹了弹简默的腿。
简默被鱼丸的动作逗笑了,低头:“待会再吃,我还没做好呢。”
沈寻眼睛眨也不眨的望着他,冲他摇着狗尾巴。
简默笑:“你个小馋猫,不对,是馋狗。”
沈寻很自然的拿狗脑袋蹭了蹭简默的腿,眼巴巴的讨食,她很饿。
简默无奈,只好又给了她一块寿司,说:“鱼丸,乖,去外面等着,早饭马上就做好了。”
听了,沈寻衔着寿司屁颠颠的去了客厅。
算来,她变成狗跟简默这样相处,已经有三个月了吧;说句真心话,沈寻现在很享受这样跟他相处的时光。
简单却又温馨。
十分钟后,简默端着做好的早饭走了出来,一人一狗坐在那吃着早饭。
作为一只狗沈寻吃饭还是很优雅的,也爱干净,也不打扰简默吃饭,就那么坐在简默脚边,安安静静的吃自己的。
小狗的胃肯定比人的胃小,更何况简默是将近一米九的男人。通常情况下沈寻吃完饭,就坐在那昂着狗脑袋盯着简默看。
看帅哥吃饭是很享受的一件事,沈寻不说自己花痴,她觉得她这属于正常反应。
简默吃着,会偶尔跟鱼丸交流一下,说说话,或者挑眉逗笑,甚至学着鱼丸的样子,与它对视。
就像此刻,这一人一狗对视,你看看我,我瞅瞅你。
看着看着,沈寻突然觉得狗脸烧得慌,好在有狗毛遮盖,要不然她现在整张脸肯定跟那煮熟的螃蟹一样。
小心脏也扑腾腾,眼睛更是不敢直视简默了,沈寻眨眨狗眼,眼睛看向一边,但还是会偷偷斜睨简默。
简默好像没觉得有什么,还伸手去逗鱼丸,摸摸脑袋,戳戳下巴,看到鱼丸的表情,他笑:“你这是什么表情?嗯?”
“”好幼稚!沈寻想。
简默把鱼丸抱起来,让小家伙趴在自己双腿上,抚摸着她的后脑勺。
“你说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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