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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多枚。

    只是如今有个相当头疼的问题,每天需要耗费大量的水晶币。但是水晶币的来源只有从银行兑取,或者和其他玩家交换所得。游戏金币无法直接从系统兑换成为水晶币。

    不过,玩家还是很需要金币的,由于水晶币无法直接在游戏中消费。从事练级或者商业活动,需要大量的游戏金币。很多人也愿意出水晶币来兑换游戏金币。如此,倒也给了我们一些机会。而如今玩家中通用的汇率是,水晶币换游戏金币,为十换一。当然,市场是有限的,如果大量把游戏金币兑换出去,对金币的价值,一定会造成贬值,如此每天三百五十多枚金币的流入市场,造成的通货膨胀也是巨大的。

    紧急会议研究后,通过对行会中成员的思想动员,决定用采用游戏金币来支付薪水,但是我们也同时承诺,薪水的发放,其价值是按照水晶币来分配的。根据汇率的不同,调整金币的多寡,但是绝对不影响行会成员的利益。

    如今大多数人,所领的薪水是5枚水晶币,按照如今的汇率。每人给予其半枚金币,也就是50枚银币。如此,在造成一定的混乱后,行会成员终究也接受,反正得到的利益是一样的,况且,在游戏中需要耗费的游戏币也是巨大的,也省得自己再用水晶币去兑换金币了。

    至于水晶币之间交易抽税,现在暂时定为5%。税率偏低,但也是为吸引商人来北角城投资开店做买卖。也有读者会问,游戏公司不是一次扣除20%的税务了吗?为什么还要扣税?

    事情是简单明了的,游戏公司扣的是国家税务。但是势力在这里保护城市,维护商人的利益,难道不应该收取一定费用吗?组建势力难道不需要投资花钱吗?商人的正当利益遭到侵犯,难道不需要保护吗?当然,如果实在不理解的话,可以理解为黑社会抽保护费。

    商人一旦在这里投资,视为自动接受本地势力的保护。有义务缴纳一定的税金,也有权利要求收取税金势力的保护,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缺少任何一方,城市便会陷入瘫痪。或者被其他城市占领。

    另外,一旦立税。玩家之间正常的私下交易,也受到关注。出钱的一方,系统会自动扣除其中税金。另外,钱扔在地上,系统也会自动扣除应有的税金。物品之间的交易,自立税金后,在其势力范围内,严禁以物换物。当然,如果玩家对税金的高低不满意,完全可以移居其他城市。不过,无论是哪个城市,自有了城主以后,系统会强行实施税务最低限制,防止城市之间互相恶性竞争。而我设定的游戏币10%,水晶币5%则是最低税额了。

    我们一些人,在确定完这些事情后,立即下线。胡乱吃了点东西后,却无心睡眠。除却雇来的职业玩家都去休息以外。我们一宿舍六个人,加上茹雪开始讨论起资金运用方面的问题来了。

    此时的游戏金币税收,暂时能对付着过日子,尚有略微盈余。而如今还剩余80万人民币,3万水晶币,如何把这些资金运用好了,如何在游戏中让他变成一种资本,这就是商量的话题。

    而茹雪先提出来,现实中的生活一定要有所保障。先扣除20万人民币当后勤资金,保证生活水平。这个提议众人一致通过。

    余下的钱肯定是放进游戏中,如此各人都有不同的意见。民以食为天,开酒楼饭馆应该稳赚不赔。这句古话虽然有道理,但是在游戏中,肯定是行不通的,如今刚进来的玩家,肚子饿了,就啃几个包子馒头,也没有什么好丢人的。先期资金匮乏的时候,没有几个人会愿意花钱去酒楼摆阔的。难道让傲风堂去开个包子铺啊?提议否决。

    铁匠铺,杂货铺,或者防具铺。当然这些东西也蛮有前途的,只是现在高级装备很少,利润不大。不是现在考虑的问题。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哎!”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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