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侍佛最后还是没有赶上队伍,因为拜堂的地方就安排在二道阁,所以程霆他们接了新娘子后,会绕着这镇子走上一圈后,再饶回来。
可是潘侍佛现在可是疼的狠,也不能骑马,只好先让他一个人呆在二道阁,等拜完堂再一同回他们包下的客栈。
喜婆背上新娘,一步一颠,欢欢喜喜。程霆上前拉开花轿的帘子,对里面一身红衣的李绾绾说到:“放心吧,一路上有我!”
李绾绾听了,虽然戴着红盖头,不能看见什么,可是那温厚真诚的声音还是让她觉得心里暖暖的。自己这是嫁了一个良人吧,喜服下的双手紧了紧,不管怎么样,自己都要牢牢抓住这段幸福的,不管怎么样
喜娘在一旁催促着,程霆直到看见那红盖头轻轻地点了点才放开帘子,知道里面的李绾绾是听见了。
新郎一骑上马,奏乐的队伍就吹了起来,鞭炮噼里啪啦好不热闹!“千禧年结千年缘,百年身伴百年眠。天生才子佳人配,只羡鸳鸯不羡仙。”喜婆巧嘴一张,什么高兴的说什么,周围的人群又围了上来,张望个不停。
门外的热闹也传到了二道阁的大厅里,现在陆陆续续的宾客都来了,下人们都忙的脚不沾地。而唯独潘侍佛一个人在花厅里,黑着脸,一句话也没有,好不容易缓过了那股劲,可是把他疼的够惨。
对欢喜他现在是恨的牙痒痒,这个仇是记下了,手里捏着的那个茶杯,竟然有淅淅沥沥的白色沫子洒在地上,有多恨可见一斑。
“公子,这是我们老爷让我给公子送来的女儿红,十八年的佳酿了,老爷让客人们都尝尝。”一个小厮端着一杯酒上来,老远就可以闻到那浓郁的香味。
女儿红,这是难得的佳酿,那市井上卖的只是交个名头而已,要说真能喝道女儿红,那只有在喜宴上。一般的人家嫁女儿这酒顶多两三坛,这埋了十八年的女儿红可不是在哪里都能喝到的。
潘侍佛本就是贪杯的人,上次因为欢喜,喝醉了而出丑,所以许久不曾碰过这东西。现在被这香味一勾引,那就更受不了了,示意小厮把酒放下,端起那白玉的杯子,果真讲究。
一闻一品,那小小的一杯就被潘侍佛下了肚,他怎么知道就是这小小的一杯,引出了许多的事情。
小厮看他喝完,就弓着身子下去了,弯弯绕绕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看看周围没有人,就进去了一间小屋子。
“少爷,少爷”
听见这熟悉的喊声,李未风才从角落里出来,逮住这个小厮,一把拖了过来。“你要死呢,喊那么大声,事情办得怎么样了,喝了没?”
“喝了,喝了,奴才是看着他喝下去,才出来的。”小厮一脸的猥琐样子,被李未风打了好几下头,也只是一个劲地讨好。
李未风也看不上他的猥琐,一把放开,推了小厮一个踉跄。从腰间掏出一个钱袋,甩到他身上:“你小子,这事情办得不错,这是给你的钱。记住拿了钱,可要把这事给忘了,要是听到一点半点的疯言疯语,小心有命拿没命花。”
小厮一个劲地表了忠心,李未风也知道他不会乱说话,就打发他走了。看着他离开的样子,脑子里想着那潘侍佛一双桃花一样的眼睛,这李未风感觉一股热,劲直往下面蹿,他就等着这药效发作,然后为所欲为。
叫你潘侍佛不把他看在眼里,叫你跟那欢喜是对不要脸的,这次小爷也尝尝这男人的味道。
人不作死就不会死,李未风现在这股作死的劲,迟早得大恶果子吃,不过现在他的脑子里只有怎么扑倒那潘侍佛,怎么爽怎么来。
被人歪歪上的潘侍佛,现在也是不好受,那杯女儿红下肚,不一会就来了劲。眼花头晕不说,更是一股子说不出来的感觉,好像是千万只蚂蚁在身上爬,不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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