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差的机会,我偷偷溜到了昆明,和阿春相会。一别六年了,昆明这座城市显得更加年轻。当我走出月台,看见阿春,正朝我招手。
“大卫。”她高声地呼唤着我的名字。
我看见阿春伫立在风中,一件米黄色的风衣,伴着她乌黑的长发,在风中摇曳。
“阿春依然这样美丽。”我在心里悄悄说着,走到了她的跟前。
我们没有拥抱,甚至连手都没握一下,相隔二c三米的距离,互相望着。
我知道,她这是在读我。读我的额角,读我的眼睛,读我此时此刻凝望她的神情。阿春,我七年来的苍桑巨变,你读得出来吗?
她微微一笑,轻轻把头一摆,一头秀发,在空中飞舞。
“你还是老样子。”阿春说着话,走到了我的身边,随手将我拎的皮包接了过来。
“走,打的去,我给你安排好了宾馆。”阿春说着话,扮了个鬼脸儿。她招手让路边的一辆红色的士停下,一路风尘,将我载入了一段已逝的往事。
六年前,我有幸在昆明的一家医院进修中医,主攻风湿系统疾病。有一天,天很晚了,已到了下班的时间,来了一位病人。她高高的个子,披散着长发,坐到了我的面前。
这是一位长相标致的女孩儿,从她面部白皙的皮肤里,还透出几丝孩子般的稚嫩和顽皮。她忽闪着一双大眼睛望着我,审视了一会儿,将她的双手摆在了诊桌上。
这是一双稍微变形的手,两只手上食指和中指的关节已明显膨大。我用诊锤在她的食指关节上轻轻叩了一下,她发出了极低微的“哎哟”一声。
我知道,她患的是类风湿性关节炎,我把这一结果告诉了她。
“你没有化验,也没有把脉,怎么能说是类风湿?”说话时,她用一种狡黠的眼神望着我。我猜,她这是在摸医生的底牌。
“这是一个带有很明显的类风湿特征的病症,没必要走那么多花花过场。要想化验,还得等到明天早晨抽血,查rf是阴性还是阳性。”我给她解释着,并详细讲述了类风湿的发病因素,临床症状和愈后情况。
“你说的没错,我就是类风湿。”说着话,她从口袋里掏出了化验报告单。
我给她开了几付汤药,又在她病变的关节上打了一小滴油性的,不容易被肌肉吸收的针剂。
我是平衡医学的崇拜者,平衡医学中的体细胞潜能激活理念,有一点儿强调的便是人体对异物进入肌体有一种天然的排斥,在排斥和吸收异物的过程中,不加辩别地把病灶也给修复和消化掉了。用这种方法,我治好了不少像她这样的病人。
当然,这套理论,我的指导老师是不接受的,我只能偷着干。
在给她开处方时,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程阿春,十七岁,在一所师专里就读中文。她按我的要求,取了药。只是在给她指关节上打针时,她差一点哭出声来。
一星期后,阿春肿胀的指关节已不再那么僵硬,疼痛感也减轻了许多。她非常高兴,买了许多水果来感谢我,还邀请我去她家做客。
我们慢慢地熟悉起来。阿春是昆明人,对当地人文景观非常熟悉。假期里,她领我到几处景地游玩,石林,吴王陵,滇池我被滇池湖里的海鸥吸引住了,只要有食物,海鸥就跟你跑。我们坐在快艇上,一片一片地扔着面包,几十只海鸥,低翔着,欢鸣着,追赶着我们。
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爱好,那就是对诗歌的眷恋和热爱。在阿春的倡议下,我参加了他们校园办的《诗风》学社,并在《诗风》校报上发了几首诗。为此,阿春还给我写了一篇诗评。
我发现阿春坠入了我无意间而编织的情网,她竟然爱上了我这位比她大八岁,且其貌不扬的外乡人。一天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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