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边无际的戈壁滩上,几十匹骏马在尽情奔驰,其中一匹栗色的战马上,李庆安拉着缰绳纵马疾驶,远方是皑皑群山,耳畔风声呼啸,他兴致高涨到了极点,不由仰天长啸一声:“大唐!我来了。”
在离戍堡还有十里时,他渐渐地放慢了步伐,在戍堡已经呆了一个月,他已完全恢复了体力,同时也爱上了养马这份工作,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带领马匹们在戈壁滩上奔驰,以锻炼它们和自己的耐力和体魄。
在后世,他也是一名军人,是军队射箭队的成员,骑马射箭是一项必须的训练,这使他对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这一个月里,他几乎是身不离鞍,在孙马头的悉心指点下,他的马术进步神速,能和优秀的骑兵一比高下了。
来到一棵胡柳前,李庆安停下了战马,这里是他的另一项每日一练。
他从背上摘下弓箭,退到百步之外,弓弦拉满,瞄准了树干,弦一松,箭飞射而出,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精准地射在树干上。
李庆安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箭法没有变,可惜这副弓太软了,很不合手,他找不到从前那种箭势强劲的感觉,他暗暗忖道,什么时候得去搞一把好弓才行。
这时,他见天色已晚,便催马回戍堡,戈壁滩上风力强劲,漫天的风沙吹得他睁不开眼,他只得侧身前行
忽然,他发现远处荒滩上有点异常,好像有件白色的物体,李庆安催马上前,不由愣住了,这个白色的物品竟是一具人的白骨,面朝下,一支箭插在脊柱上。
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从还没有完全腐烂的皮靴上,他便知道这十有是葱岭以西的胡商,遭遇到了盗贼的劫掠,人死财失,估计原来是被风沙淹没,这两天风大,又将白骨吹露出来了。
李庆安下马用匕首挖了一个坑,将尸骨埋入坑中,他刚要离开,忽然惊讶地发现在刚才尸骨的位置上竟有一颗红色的宝石,他大喜过望,上前拾起宝石,宝石大小如鸡蛋,打磨得棱角光滑,透过阳光,宝石中竟有一簇火焰升腾,越烧越大,在夕阳的映照下光芒璀璨,名贵异常。
他有些困惑,这宝石怎么会没被抢走,他看了看宝石的位置,忽然明白过来,宝石是被这个人含在嘴里,所以才没有被发现,尸骨头朝下,刚才自己移动尸骨时,宝石便从口中滑落出来。
“嘿嘿!老子发财了。”
李庆安兴奋地将宝石藏好,又找了块长条形扁石,用匕首刻下:‘无名胡商之墓。’
他把扁石插入沙土中,拱拱手道:“胡老兄,你给我发笔小财,我让你入土为安,咱们就两不相欠了。”
李庆安翻身上马,心情畅快,一路上竟高声唱了起来,“李家溜溜的七郎,捡到溜溜的宝哟!”
回到戍堡,士兵们正在帐篷外围成一圈吃晚饭,孙马头走出来牵马笑道:“七郎,快去吃饭吧!”
李庆安肚子着实有些饿了,他挤进人堆里坐下,随手拿起一张麦饼裹一块干肉吃了起来,唐军的伙食虽然管饱,但很简陋,基本上就是麦饼c干肉和黑豆汤,若想吃点上好的酒肉,就得自己掏钱去买。
“七郎,来一口酒。”
旁边的一名清秀的年轻唐军把酒壶递给他,这名唐军叫做贺严明,是戍堡里最年轻的唐军,今年只有十七岁,他是安西的第二代军人了,他父亲是长安人,开元二十五年应募为第一批长征健儿,带着妻儿来安西戍边,在拔焕城有五十亩免税赋的土地,去年老贺退役回家种田,儿子小贺便光荣接班。
贺严明是个非常机灵的小伙子,很会和人搞好关系,比如他其实不喝酒,但他依然买了几壶,吃饭时就给其他老兵喝两口,套套交情,所有戍堡上下人人都喜欢他。
李庆安接过酒壶‘咕嘟!咕嘟!’喝了两大口,酒是高昌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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