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煮出来的饭食让大伙都交口称赞,厨娘对她更是大为佩服,嘴里经常挂着的一句话就是:你一个男娃子,厨艺咋这么好呢。
小厮的身份让她出入很是方便,不时跟着厨娘去集市上采买食材,这边的白米虽然比较贵,珍珠还是买了一大袋,每日给他们熬一锅浓稠的大骨粥,蒸上鸡蛋羹,熬上浓浓的鸡汤,偶尔,她还会往鸡汤里添一两片参片,总之,变着花样的,把印象中适宜病人的菜谱,都试了一遍,市面上适宜病人吃的东西,也都囤了一堆。
一开始,厨娘瞠目结舌,宅子的伙食费用是有数的,她这么采购法,一天都能把一个月的伙食费花光。
珍珠笑称,她买的是额外的,不算在伙食费的范围。
厨娘这才松了口气,高高兴兴地跟着她一通采买。
阿七的伤势最重,养了十来天才勉强能动弹,眼睛的红血丝褪去,视力渐渐恢复,看清了周围的人后,一直有些拘谨紧张的他,精神放松了不少,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笑容。
阿达的伤势好得飞快,后腿固定断骨的木板已经拆了,虽然还没能用力着地,但基本不影响它的行走。
原本瘦骨嶙峋的身子,以惊人的速度丰润起来,老皱干枯的毛发,重新散发出健康的光泽,悲凉沧桑的眸子,如今锐利明亮,变化之大,让所以人都啧啧称。
阿达有种年老成精的睿智。
特别是被珍珠用灵泉滋养了一阵子后,那股聪明的灵性,让珍珠都大为惊讶。
通透灵活,几乎可以跟小黑相媲美。
这般有灵性的动物,难怪,能把阿七从一个五岁的孩子,一直养活到了现在。
阿七五岁没了娘后,旁系亲戚都不愿收养,他没有生存能力,每日在集市附近拣拾烂菜乞讨为生,加上偶尔有好心人施舍,才没被饿死。
阿达是流浪犬,经常在集市附近串游,一人一狗有了交集,久而久之就混在了一起,一口饼分两半,一锅清汤分两碗,一只田鼠剥了皮,烤上一烤分两份,就这样度过了艰难的岁月。
诉说这些往事的时候,阿七正嚼着香喷喷的鸡腿肉。
那是他第一次吃鸡腿,鲜美滑嫩,香浓软甜,是他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一餐。
他啃了一半后,就把剩下的一半递给了一直守护在炕旁的阿达。
阿达用嘴叼住,连肉带骨吃了下去。
经过近十天的观察,珍珠对阿七有了初步的印象。
机灵、圆滑,言行间带着些胆怯与自卑,眼底却有一种坚忍与不屈,说话谨慎,态度小心,本地方言与官话说得都不错,是个聪明有眼力见的男孩子。
他脸上的肿胀慢慢消退,露出原本的面貌,浓眉大眼,轮廓方正,鼻梁高挺,眼窝有些深,再过几年定是个帅气的男孩子。
晚上,熄灯上炕后。
珍珠躺在罗璟怀里,与他说起这些,罗璟脸上的表情顿时不好了。
“那一脸青紫交错的脸,你居然能看出来,他长大后,是个帅气的男孩子?”
“噗~”珍珠埋首在他怀里,笑得花枝乱颤。
罗璟臭着脸,抬手朝她撅起的屁股拍了一下。
“啊~”珍珠反射性抬起了头,气鼓鼓地瞪着他,“流氓。”
罗璟气笑,“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流氓。”
说着,翻身把她压在身下。
捉住她扑腾的小手,高举过头,眼中如烈火灼烧般,闪着*的光芒。
珍珠红着脸颊咬着下唇,这么多天同床共枕,两人比从前亲密熟悉许多,罗璟每天的小动作不少,不过,似这样大张旗鼓的压倒她,还是第一次。
“……你,放开我。”娇柔糯软的声音,没有一丝威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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