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情书(第1/4页)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赵明月低着头预习功课,眼角的余光瞥见身边的毛剑兰起身离开,不一会儿又坐了回来,赵明月没当回事,低头继续看书。

    有人用笔在她桌上敲了敲,试图引起她的注意,赵明月一抬头,看见身边的人已经换成了王兴凯。赵明月心说这人怎么老不死心啊,自己一直都没怎么搭理过他呀。

    王兴凯张嘴准备说话,然后看见四周都是静悄悄专心学习的人,就翻开自己的笔记本撕下一张纸,写了几个字,将纸推了过来,上面写着:“赵明月,今晚上请你看电影。”

    赵明月瞥了一眼,在纸上回:“不去,我要学习。”昨天她出去玩了一天,别人都在学习,她一定要抓紧时间补回来才行。他们这一批同学跟别人不一样,那十年间损失的东西太多了,现在恨不能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来用,所以学习都特别刻苦,就如同海面吸水一样,拼命地吸收着各种知识。赵明月已经将《红楼梦》看完,目前正在研读《三国演义》,她的古文水平有限,读《史记》之类的古籍还有点吃力,所以先从半文半白的小说开始补起。

    王兴凯又将纸条推了过来:“偶尔休息一下没关系的,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赵明月只好回他:“我要去也是和我对象一起去,而不是和你。”

    王兴凯大受打击,但还是摸摸鼻头,又回了一句:“和同学看一场电影也没什么啊。”

    赵明月说:“不了,我没时间。再说我对象知道了会不高兴。麻烦你和毛剑兰将位子换回来吧,你影响我学习了,谢谢。”

    王兴凯大受打击,没有再回纸条,过了一会儿,毛剑兰换了回来,赵明月压低了声音问她:“你刚才干嘛跟他换位子啊?”

    毛剑兰勾起嘴角笑了笑:“好让他死心啊。”

    赵明月:“”年纪不大,话最少的毛剑兰,看样子是最通透最犀利的一个人。

    周二的时候,班长宣布了一件事:“班委会决定,这个星期天我们去参观□和故宫,费用从班费里扣除。不去的同学来报个名。”

    赵明月心说,这才刚去了,又要去吗,那还去不去呢,第一次班集体活动,不去好像不好,但是去了好像又有点浪费时间和金钱。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去吧,就当跟班上同学联络感情了。

    下了课,赵明月收拾好书包就往图书馆去,大家都在争分夺秒地学习,她也不能落后啊,上辈子没能好好读书,这辈子有机会当然不能错过。不管怎么样,多看书,总是不会错的。

    图书馆里最火爆的阅览室就是期刊阅览室,这是最新资讯的源头,每个人都如同饥渴的婴儿一样,急于第一口喝到母奶。所以每次一出了新报纸c新杂志,必定就是最抢手的,去晚了,阅览室连书牌都没有了。

    赵明月对最新的期刊倒是兴趣不大,每次也不去抢书牌,过期期刊和图书室都不错,有什么就看什么。

    她正在过期期刊阅览室里翻看一本历史期刊,毛剑兰过来了,找到她:“小赵,你的信。”

    赵明月喜出望外:“有我的信吗?”这么快家里就回信来了,这好像也没几天啊,她迫不及待地接过来,发现并不是老家寄来的信,而是本埠的信,信封还是清华大学的。

    赵明月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来,第一眼就看落款,发现居然是沈旭跃写来的。他怎么会给自己写信,有什么事不能当面说吗?赵明月紧张得心都快跳出来了,赶紧偷偷看了一眼四周,还好没人注意。她展开信纸,快速地阅读一遍,发现满纸都是些很普通的事,并没有什么特别要交代的事情,只在信的落款处,用英文写的“y一urs旭跃”。赵明月心头豁然开朗,这是一封情书。

    紧张的心情化为朵朵怒放的心花,沈旭跃还挺懂得搞浪漫的嘛。赵明月决定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