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在心头环绕了多久连她自己都不记得了。也或许从他点头答应要娶她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会等来这一天,这很可笑不是吗?她不知道是不是能够等到他的爱,却很清楚解自己一定会等到与他的分离。
从十七岁到二十七岁,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十年。从前年纪轻,总觉得爱一个人就是一辈子。长大了才知道,原来人是会累的。“一辈子”的豪言壮语终究会成为人生路上最沉重的负担,这包袱背了太久也太重,她走不动了。说到底,谁这辈子没了谁能一样能活,更何况他们之间还有一个糖糖
这句话说出来她以为自己会如释重负,但是现在面对他的一双眼,总觉得那种犀利可以透过镜片扫到她的心上。夕溪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颤抖的,她的一双手按在柔软而华丽的凳面上,指尖狠狠地掐入其中,想要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她的话一出口,沈御风手上的动作只停顿了一秒。很快就不再看她,而是从竹篮里拿出一片面包放在自己的碟子里,再倒上橄榄油,安静地享受美食。
同样的话,夕溪实在没有勇气说第二次,心理准备做得再充分,自己终究会痛。本来她想说“分开”的,但想了想,他们好像从未真正在一起过,用“分开”这个词未免有点奢侈。离婚,代表他可以如释重负,而她也可以断了自己最后的念想。以后无论如何 都要向前看,不回头,再浓烈的感情也会有过去的一天。
也许,他需要时间,她就那么固执地坐在原地等待,等待他的宣判,然而夕溪又一次判断失误。沈御风越吃越多,就好像这一晚他就打算这么一直吃到天荒地老似的。夕溪从未见过他吃得这样多。他这个人永远冷静又有节制,无论做什么都是恰到好处。她呆呆地想,就是这样的恰到好处才困了她十年。
她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见他的情形,确切地说,她第一次见的只是一幅画,而画里只有一双手,那是他的作品。画的也是他自己的手,被悬挂在学校宣传栏里最显眼的位置。夕溪那时还不懂画,却很喜欢那双手,于是流连原地反反复复地看。
人在爱情里都是有些癖好的吧,比如有人喜欢看眼睛,有人喜欢看鼻子,有人喜欢皮肤白净的,也有的喜欢健康的肤色。夕溪看男生,最先注意到的是手。那真是一双特别漂亮的手,骨节均匀,纤长而有力,手掌很大,看上去也很温暖,一切都是那么完美。
那时她还在上中学,而他的身份也没有现在这样复杂,不过是学校里一个神一样的学长。只在他们学校上过半年课,校园里却到处都是关于他的传说。后来她才知道沈家的家规,除了继承家业的人以外,所有人都不许从商,大家自然也就不会专门去学商科。就像沈妍学的是中国舞,而沈奕学的是建筑,沈御风学的是油画一样。他只是在他们那所学校待了很短的时间,就转去欧洲上学顺便修习绘画,先是法国,然后是意大利,他的饮食习惯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改变的不行,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沈御风再次拿起刀叉的时候,夕溪忽然意识到自己思绪的出离。
“沈御风,我”
“沈忠,送她走。”他吃饭习惯良好,举箸无声,这次却破了例,一句话干脆利落地封了她的口。如此独断专行的话出口,他的面色仍那样平静,看不出半点波澜。夕溪看着那张脸,心里一阵阵的疼。
没有人知道她为了这一刻,为了能够说这句话,怎样反复练习,花了多大的力气。她实在是爱不动了,才会出此下策,渴望断尾求生。但他一句话就能轻易让她在此之前下定的所有决定一瞬间灰飞烟灭。
那夜被送回公寓后,夕溪便再也没有了沈御风的消息。期间沈家的家庭医生来过一次为她做例行检查。她跟着他回大宅的那晚,秦刚就来检查过,并且为她敷了药,所以她的脸才会消肿得那么快。春刚好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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