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烈早就等在乡口,一大早他就起床,对附近形势c风土人情做了详细了解。
朝辞一笑,不愧位高大将军,行事果然越发细腻周全。
几人离开村庄,一路向南,时而骑马,时而走路。
中午停在一个茶肆歇脚,每人端了大碗茶纳凉解渴,四周来来往往不少商客,有的更是奇装异服,一看就是外族人,但是在这里却不会引起更多的关注,大家已经非常习惯这样的现象。
茶肆生意很好,老板还在正午人群集中之时安排上了说书的,朝辞专注听着说书,一口茶一口茶津津有味,孟烈却满腔警卫心思,时不时向四周望去,一旦有人接近,他更是神经竖起,随时如临大敌的样子。
很快,他发现茶肆不远处站着一个男子,似乎在直勾勾盯着这里,他碰了碰也在专注听书的忌奴,忌奴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瞬间生气,拿起剑便走了过去。
朝辞顺着她走去的方向望去,眼神中也有些不解,随后笑着对孟烈道:“你去告诉忌奴,驱退便罢了,别伤人。”
孟烈随后跟了过去。
孟烈见那男子在见到忌奴时吓得后退几步,似乎相识的样子,心内疑惑,两人走到跟前,忌奴道:“你是听不懂我的话吗?还是你真的想找死?”
那个男子一身粗衣,颇有些褴褛之态,并不敢答话。
忌奴气的简直发笑,对着孟烈说:“咱们这一路时有骑马,你说他是怎么追上来的?真是奇怪!”
孟烈却不像忌奴一般只顾着生气,而是将那个男子周身上下细细打量一番,表面上虽看不出什么,但总觉得他周身怪怪的,指节粗大,肌肉横起,如果不是干农活干多了,那绝对是个练家子。他心内升起怀疑,转头问忌奴道:“怎么回事?”
“别提了,我和小姐借宿那夜,他半夜闯了进来,从那以后便跟着咱们,说小姐是他媳妇儿。”
孟烈噗嗤笑出声来,再看那男子满脸涨的紫红,窘迫难堪,反而心内更加奇怪,这样一个人紧紧跟了近百里,自己却丝毫也未察觉?如果不是也骑了马那便是藏着绝世轻功,他不禁重新审视他,尤其是那双脚。
可是除了一双烂草鞋,连着被磨破血肉的双脚,没有其他可以引起怀疑的任何迹象,他心内谜团乍起,一时间也愣在当地。
忌奴却没有这许多学心理活动,只是觉得面对这样一个村汉,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既然威胁吓唬都不管用,只得软硬皆施,便掏出一些银钱,扔给他。那人却不接,任由掉在脚前,忌奴道:“这些算是赔偿你那些米钱,这样咱们就两不相欠,我最后再说一次,若是你再跟着我们”她拔出长剑,“我绝不会再念你是个无知痴汉而手下留情。”
那人竟然伸出双手,抱住剑柄,逼迫剑尖向自己划过,忌奴感觉到一股内力逼来,立刻凝神,逼退后堪堪审视着他。
看了许久,孟烈拉她,两人向回走去,孟烈道:“此人不简单,咱们千万不可闲视之。”正说着话,后方却传来一声惨烈哀嚎,两个人回身,却见方才还好好的那个痴汉仰躺在地上,双腿蜷缩,沙地上竟然满是鲜血。
这样大的动静,立刻围上来一群人,都是过往的商客,无聊久了就喜欢看热闹,一时间七嘴八舌萦绕四周。
忌奴与孟烈靠近,见他一边捂着冒血的小腿,一边指着他们大喊道:“就是他们光天化日行凶伤人,大家快报官啊!”
很多人开始指着忌奴与孟烈。
“太不像话了!”
“就是啊,看这两个人就一脸凶相。”
“现在真是世风日下,在这么人来人往的档口,还有人如此肆无忌惮!”
大家七嘴八舌的对着忌奴与孟烈指指点点。
忌奴一脸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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