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彻离开动物保护协会的救援车时,有人在他包袱里塞了一些吃的,一包苏打饼干,一瓶矿泉,那时好多人吹着口哨祝他好运,好运好像就真的找上了他似的,自此他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头顶的指示牌一路为他指引着方向,庚林市前方八公里!庚林市前方五公里!庚林市前方三公里!!
不知何时路边开始出现高大的楼房,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也越来越多,走着走着,喧嚣声一浪浪袭来,繁华的大都会在他的眼前一点点展开,庚林市简直繁华宽广得让他目瞪口呆。
夜色|降临,风尘仆仆的小狗崽走在热闹的商业街,好奇地抬头打望,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花了眼,巴士还有双层的,上面涂着花花绿绿特别好看的字母和图案,大城市的房子都好高好高,像到了巨人的国度
卷毛狗站在一栋摩天大楼下,脖子仰啊仰地数着楼层,眼睛很快就花了,一甩脑袋,啊嘞,数到哪里了?
彩色的灯,超大的电视,巨大的广告牌,有太多好看的东西,比电视上的还要好看,他一注意上面就忘了注意脚下,差点一脚踩进下水道的格栅里。
再往前走,卷毛狗蓦地站定,惊愕地张大狗嘴——
好大十字路口啊!!
还没来得及细看,绿灯就亮了,狗崽子连忙加快速度,在行人密密麻麻的脚间穿梭。不快点跑不行啊!嗷呜嗷呜一口气闷头冲到了五十米外的对岸!
“这狗真有意思,跑那么快干嘛,时间还多的是嘛。”
“哈哈,乡下来的狗吧。还背着个包袱呢。”
阿彻看着橱窗里自己的倒影,他看起来很像外地狗吗?
眼下最重要的是找一只城里的狗打听任海哥,找到任海哥有个落脚点才好开始慢慢找小修,可是他走了这一路,别说一条狗,连一只麻雀都没看见。
举目所见全是人,阿彻蹲在路边想了想,要不找个有热水的地方变成人再考虑吧。
可是这地方怎么看也没有澡堂可以溜进去啊,而且在找到热水以前,他还得先找一套能穿的衣服。他出门时带了两套衣服,其中一件上衣给瓦格纳包扎伤口时撕烂了,就还剩两条裤子和一件衣服。狗崽子在路边咬开包袱,翻出那件像在泥巴里裹过的衣服,有点头疼。他看城里人都穿得干干净净体体面面,自己怎么说也不能穿得破破烂烂脏兮兮地在路上走啊。其实他倒是裸奔惯了,但是作为人,还是规规矩矩把衣服穿好才有礼貌。说起来,猫猫狗狗都是裸奔,人为什么要穿衣服呢?是因为没有毛吗?还是小叽叽长在前面不好意思?
城里倒是有很多服装店,但是一看价钱就不便宜,他临走时啥都有带,就是没带钱。狗崽子收拾好包袱又走了一段,他想到马路对面去,可是举目四望,这么宽这么长的路段,居然到处都没见斑马线,正有点不知该如何是好,忽然一愣。
咦,马路对面那个大叔刚刚不是走在这边的吗?怎么一忽儿就过去了?
狗崽子四下打望,才发现有好多人是从地下钻出来的,他这边也有一个地下入口,这才终于弄懂了,心里惊讶着“城里人真是古灵精怪”,跟随人群下进地下通道里。
地下通道里很暖和,不过纵横交错有点找不到方向,他走了一会儿,听见一阵别扭的琴声。
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男人坐在地上拉二胡,面前铺着一张大纸,上面写着些什么,偶尔有路人走过,会丢下一两块钱,拉二胡的男人就抬头说声谢谢。
阿彻看了一会儿,心中有了主意。
男人闭着眼睛似是陶醉在摧枯拉朽的二胡声下,但只要面前有人停下,就会有一道影子挡住灯光,他也就能知道有收入了。不过这都大半个钟头了,怎么一直没动静啊。
男人有些疑惑地睁开眼,地下通道的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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