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冕到警察局做笔录,阿彻就蹲在过道里等,隔着玻璃门望着办公室里低头在笔录上签字的安嘉冕,狗崽子的心情不由有些低落。
安嘉冕在洗手间里那番话还在脑海里回旋着。其实想想也没说错,对安嘉冕来说他的的确确只是一只狗,何况他还欠安嘉冕一条命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不能这么想!金毛狗崽烦恼地趴在地上,滚来滚去嗷呜嗷呜脑内互博着,忽然一骨碌爬起来,没错!安少爷一定是故意对绑徒这么说的,什么五年就厌倦,果然只有像安少爷这样的天才才能想到这么厉害的说辞!绑徒都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这狗崽真好玩”路过的警务人员好笑地瞅着一个人入戏的卷毛狗,“忽然又振作起来是要闹哪样”
安嘉冕走出来,低头扫一眼蹲守在门口,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地盯着他的狗崽:“走了。”
“汪!”阿彻顺从地跟在十四岁的少年身后。
安嘉冕走着走着停在一面告示板前,指着上面:“这两个字叫什么?”
“汪汪!”绑徒!小金毛摇着尾巴说。
“叫绑匪。”安嘉冕耷拉着眼皮,手抄回口袋里,“做我的狗可以蠢,但不可以是文盲。”
阿彻不服气:“汪汪!”我不是文盲!不就认错个字吗?!
一人一狗走出警察局,深秋晴朗的一天,阳光照得人很舒服,柏叔的车还没到,安嘉冕低头看一眼阳光下金灿灿的小狗崽,忽然说:“我们走回去吧。”
“汪汪!”听你的!
刚走下警察局的台阶,背后忽然冒出一道高八度的男声——
“那不是我的狗吗?”
安嘉冕皱眉停下脚步,阿彻也纳闷地回头看向正朝他们走来的男生,男生留着一头刺猬头,穿着大落落的t恤和宽松的沙滩裤,看模样也就十七八岁。
安嘉冕瞥了刺猬头高中生一眼,自顾自走路没有搭理。
哪晓得刺猬头厚着脸皮追了上来:“等一下学弟,自我介绍一下,”说话间低头朝懵懂的卷毛狗眨了下眼,“我叫任海,你的这只狗应该是我家走丢的。”
阿彻听到任海的名字,不禁激动万分,嗷嗷地叫起来:“你真是任海吗?!”
任海冲他别有深意地笑笑:“这是我从老家灵犬镇带来的狗,一身卷毛,我一看就认出来了。”
这下阿彻确定这人就是任海无误了,艾玛总算找到组织了!
安嘉冕低头看着兴奋地摇着尾巴的史丢比,沉吟半晌:“你怎么证明这狗是你的?”
虽然这少年比自己矮了一个头,但气场却很强悍,不过任海也早有准备:“这狗叫滚滚,我只要发个指令,他就会在地上连续打五个滚。”
阿彻愕然地张大嘴,你就不能想个好招吗?
任海蹲下来,笑道:“滚滚,givefive!”
阿彻只好认命地在地上打起滚。安嘉冕沉着脸目视小卷毛团着身子往左边滚了三下,一屁股撞到电线杆上,又只好往右边再来了两下,最后晕头转向地站起来。
任海抬头看安嘉冕:“怎么样,学弟,这下能确定是我的狗了吧?”
十四岁的少年抿着嘴没有说话。
任海站起来:“狗走丢了是我的疏忽,这段时间多谢你照顾他,”说着从裤兜里摸出钱夹,掐了三百块,笑嘻嘻地递过去,“一点心意”见对方一点没有要接钱的意思,那硬邦邦的姿态让他有点伤脑筋,“你要是喜欢我们家滚滚,要不改天”
“别开玩笑了,我不喜欢。”
“啊?”刚刚还一直不出声不出气的,这回打断得也太神速了,任海愣了一拍,“那,这狗我就带走了?”
安嘉冕弯腰抱起错愕的金毛小狗,任海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