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林初出的价和当初和方森约定的一样,放到世面上来说也是少有的,但加起来也十分可观。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晚上,方森回来,看了眼洗完澡换了衣服出去散步的皓焺,没打招呼瞥了一眼就上了楼。
一放下文件之类的,就闯进书房——林初大部分时间都在书房里。
“干嘛?”林初从电脑后抬起头来,眼神有些涣散。
方森把头发绳露出来,放到他电脑键盘上,及其嚣张的仰着下巴:“登堂入室。”
“你好歹算是个文学工作者,能不能好好用四字成语?登堂入室的是小三。”林初自觉的把橡皮绳挂到自己手上去了。
又主动把角落里放了几本书的板凳清空,扯到林初凳子旁边,背对着他。
“那比起工作者,我更想做第三者。”方森刚一说完,头上忽的一痛,没形象的啊了一声。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嘿,没忍住。”林初致歉,把一根白头发放到他跟前去,又晃了晃,明显能听出其中憋不住的笑意。
方森叹了口气,打量了一下自己那根身先士卒的白头发,为此默默悼念:“林初,我帮你梳头发吧。”
“不要!”林初摇头抗议,“我的头发短,不用。”
“可是我想梳,要不这样以后我的头发给你一半的行使权利?”方森转过头来,林初手上刚握好的一把头发全散了下来,他叹了口气,看见方森亮闪闪的眸子,妥协着站起来,示意他换位置。
方森忙跳起来,转身坐到他后面去,笑意未泯的睫毛之下,散发着精明的光,嘴角斜斜上扬至一个稍高的角度,贵族般的脸,看起来痞气十足。
梳子划过头发,林初能清晰的感觉到梳尺划过头皮的触感,方森两手搭在他头顶,却完全没有施重力,轻轻的把发际线归纳整齐,从前林初烫过卷发,现在微卷的发梢向头后延伸,方森稍微梳了两下,就像刚烫过的样子。
“路博煜说,我要拍硬照,建议我去染个头发。”
“跟我说干嘛?”
“呃我的头发不是给你一半决定权么。”
“咳咳,专辑?这么快?什么主题?”
“你最近码字忙的不知道,我上次为《峥嵘如鬼工》出的主题曲和片尾曲火的一塌糊涂,所以原本出专辑的计划提前了,主题是《陆仟肆佰》。”
“嗯”林初点了点头,脑袋晃了晃,又被方森抓了回去乖乖按好,“《陆仟肆佰》,好奇怪的名字。”
“瞎想的”方森笑答。
除了他,估计是任谁也想不出来其中的意思,陆仟肆佰——把“林”字分开,两个十,两个八,四字相乘,积为陆仟肆佰
“欸,那你现在岂不是名人了,要戴墨镜口罩的那种?”
“还没,那专辑封面还没出,我这张脸还没出人头地呐”方森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故作一脸遗憾。
“你能不能少玷污四字词语”
方森耸了耸肩,表示完全不在意:“我打算自己开个ei博id,所以你会拍照么?”
“废话,我来!”
林初对自己的拍照技术还是很骄傲的,原先他虽然读者众多,但毕竟不是明星,他ei博上那三百万的粉丝可是实打实攒起来是,提起缘由,听着嘚瑟但实话实说,那还不都是靠脸当然了不可否认,还是有才华这个原素的。
二人以书店为背景,上下拍了一堆,方森甚至还换了几身衣服,林初站的腿麻,最终作罢,方森捧着他的手机挑了半天,愣是翻出了九张。
“我天我也太帅了!”方森盯着图片,暗暗感叹。
照片里方森身后黯淡暖意的灯光悠悠流转,底色收敛,似是有什么正在悠然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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