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开学一个星期了,季沫渐渐适应这种朝六晚十的高中生活,早上起早的时候偶尔和林惊宇一起步行去学校,一路上看到炸油条卖豆浆胡辣汤包子的小摊不时去尝尝。
现在的物价还没有涨的那么高,东西都挺便宜的,一碗胡辣汤只要一元,这让喝惯三元一碗胡辣汤的季沫唏嘘不已。
这个年代的物价还不像2013年那样飞涨不跌,现在买三元钱的东西,等以后要花十元钱都不一定能买到。况且越是偏远的小镇发展的越慢,物价涨的也就慢,b市不大不小,还只是中等城市罢了。
今天早上是语文早读,班里正读的激昂澎湃时,突然一个人像是骄傲自满的大公鸡一样趾高气扬的开门进班,连“报告”都不喊一声。
班里的读书声小了许多,不过马上就又高了起来。
季沫看了一眼就继续写着文章,他不仅擅长英语,文学还是通晓一些的,区区高中生的文章还难不倒他。
那男生穿着熨烫的连丝皱褶都没有的白衬衫,黑色裤子,白色帆布鞋。皮肤透着病态的白,脸上表情比林惊宇还要欠揍,两只嘴角紧抿着下撇,高傲的扫了班里人一眼,在低头写东西的季沫身上停留了一秒,又扫向语文老师。
“老师,暑假我飞去美国了,所以回来迟了几天,班主任知道我跟他请了假。”
语文老师不和他计较,摆摆手让他回位。
男生迈着纤长的腿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了。
“切~这个孙子去就去吧还说出来。”林惊宇嘴里叼了一根笔,不屑的瞟了那男生一眼。
季沫默不作声的飞快写着,早上和晚上是他灵感极盛的时间段,趁这个机会写了一篇雨后随想,和时光牵手也马上就要收尾。
美国,又不是没去过。季沫前世在方湛的游戏公司专门为游戏设计人物形象,方湛也没少带他出国,季沫英语好,在美国谈合同时为兄弟的公司争取了不少利益。
那个男生明显听到林惊宇的话了,不过他没有立刻找林惊宇的麻烦,在b市两家虽然没有什么表面上的利益交集,不过林惊宇的父亲好歹是个市长,而孙行傲家里世代从商,可以追溯到民国时期。到了他父亲这一代,生意发展到商业街,b市有三百多家超市,一百七十多家大型商场都是他家名下的。全国各地都零零散散的有着连锁。
不算还多大的世家,不过在b市也是一方不可动摇的霸主。
不过这次从美国回来孙行傲的父亲再三叮嘱自己要和班里新来的那个男生好好相处,就算不能交好也绝对不能交恶。
孙行傲肆无忌惮的打量季沫,这个新面孔有着流向剪的碎发,低低的越过眉毛的碎发搭在额前,眉眼清秀中带着一丝傲气,紧抿的粉唇不自觉的下弯,给人一种冷漠又疏离的感觉。
林惊宇不乐意了,孙行傲隔着一个走廊一直在斜前当扭头打量季沫,那眼神仿佛是盯上了猎物一般。虽说现在自己和季沫还不算多要好,可是孙行傲今天是第一次见季沫就这样看他。那以后不还蹬鼻子上脸了
“看什么看,没见过男的啊”林惊宇呲牙威胁道。
孙行傲人如其名,我行我素,傲气侧漏。平时他和林惊宇井水不犯河水,没有什么过深的交集,两人看对方都不顺眼。林惊宇嫌孙行傲太会装了,搞什么绅士风度,绅士能当饭吃吗孙行傲看林惊宇更不顺眼,这小子在班里混的风生水起,仗着自己帅气的人皮和市长儿子的身份毫无顾忌的招惹女生。
孙行傲轻哼了一声,没有理会林惊宇。
林惊宇重哼两声。跟孙行傲比起来,这个季沫比他好多了当然这是开学以后的季沫,不知道为什么开学前的季沫和现在比起来性格完全不同。要说相同的地方,那只能说他前后性格都是又傲又冷。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