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后面那几点应该是血的意思。”
“看来按照套路,”聂林插话道“现在是要用血填满这幅画才行。”
话音落下,几人面面相觑一阵,菲迪莉娅抖着声音强笑“总不可能是让我们选一个人在这里杀了,玩什么祭祀吧。”
眼见着几人就要吵起来,琼斯抬手按了按,思索着道“它凭什么分辨是血还是水,或者说,它怎么能分辨是不是人血呢”
“你是说”孟尚文眼睛一亮,朝着来路上的猴子努了努嘴。
“你倒是敢。”聂林无语道“它们那么多,你杀了一只,能招来一群反杀。”
菲迪莉娅便提议“这里鸟挺多的,野生动物也不少,不如我们分散开各自捉点什么动物过来吧。”
“呃,可是”贝莫莉揪着琼斯的袖子,眼角通红。
“你留在这里守着,不用去。”琼斯知道她不敢动手,拍拍她的脑袋,自己起了身“注意安全。”
由于时间很紧,他们约定了半个小时就集合。几人散开,折腾了三四十分钟,琼斯提了两头被打晕的野鹿回来,他到的时候,菲迪莉娅和聂林已经早在等候了,他们一人捉了一只兔子,此时正和兔子闹得不可开交,琼斯上前将其双双砸晕,问道“孟尚文呢”
“不知道,他往那边走的。”菲迪莉娅往后一指,刚好指到突然出现的男人身上“啊,他回来了。”
孟尚文得意地亮了亮手中的篓子“我从前可是农场长大的,分分钟在溪谷捞了五六条鱼,应该够了吧”
估计了一下血量,再看了眼那副图,琼斯觉着应是绰绰有余,便从背包里拿出刀来“你们也带了刀吧放血会不会”
没有一个人回应。就是孟尚文也挠着头尴尬地笑了一声,“那什么,我鸡都没杀过”
琼斯了然地瞥了他们一眼,又拿出简易烤架,迅速组装好,把打火机交给菲迪莉娅“这样,你们就当是出来野餐的,不吃就会饿死,现在心里是不是舒服了一点”
这下众人都点了头,菲迪莉娅甚至拍着胸脯保证她手艺很好。
很多时候人类就是这样,他们无法接受无意义的杀戮,但通常给出一个理由,特别是与生存有关的,就能说服他们努力克服自己的同情心。然而这并不是伪善,只是人人都需要一个理由来平复自己的阴影,这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一条底线。
于是壮起胆子的孟尚文和琼斯开始负责放血,其他人则负责收拾放完血的食材。琼斯掐着时间,一个人填满了大半幅画,这也是个精细活,等他们两人填完,简陋的食物也已经做好。
那些肉几乎只是熟了,吃起来新鲜归新鲜,却是没什么味道。琼斯却不嫌弃,敞开肚子吃了半头鹿,将一干人看得目瞪口呆。等都吃饱了,他回身扳动了另一个虎头。
石块再次移动,进行新的拼合,血液在凹槽中如被蒸发般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涂料开始变红,最终整个广场化为了一只血红色的眼睛,瞳孔处升起一座石台,上面纹路繁复,正中央是一本嵌在桌面上的牛皮书。
聂林小心翼翼地翻开第一页,还没看清上面写的什么,就有狂风涌来,他们周遭猛然泛起红雾,遮天蔽日,使密林如同陷入了幻境,一切都失去了焦距,在此之中唯有属于土加达的事物逼真无比。
待风速减缓,聂林定睛一看,雾气中,这本书哗啦啦的自己翻动着,图画连成一段短小的故事。
“它说,新的道路已经开辟,我们即将到达神殿。”聂林看着最后一页的字念道。
语毕,但见红光四起,广场前一条小路伴着火柱披荆斩棘而来,直铺到众人脚下。
皮尔逊啪啪鼓掌“不愧是琼斯先生带领的探险队,实在令我钦佩。”
“客套话就不必说了。”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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