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那人说完这话,便走了。
李九云转头看向他离去的背影,真是奇怪,这人是谁?总有一种熟悉感。
算了,既然想不起来就不想了。
回到家中,拿出冰箱里的牛奶和面包,就开始吃饭。
嗯,当牛奶喝进嘴里的时候,那个味道,真是绝了,比澄汁什么的要好喝一万倍。
再打开面包的包装,这是一个大面包,奶油面包,特甜的那种。
咬一口,里面的奶油芯就会溢出来,而咬进嘴里的触感也是极好的,犹如丝绸般的滑爽,真是太好吃了,不过几秒,就把一个奶油面包给吃了。
嘿嘿,幸好自己知道这款面包好吃,买了十几个。
这下可以吃这面包吃到满足了!
吃完饭后,他便开始洗澡。
洗完澡后,他突然想起之前那个他撞到的人是谁了,是之前在咖啡馆里遇到的那个气质比较好的那个客人,他差点还误会那个客人是博文华呢!
要不是年龄对不上,他还真以为那人是博文华,别问他为什么,这是他的直觉。
他拿起书柜上的书,开始看书,真是优秀啊我,成绩那么好,年年得第一,谁人都羡慕。
好吧,这是原主的成绩,不是他的,马上大学就要考试了,自己可得要把成绩考好点,毕竟这好的成绩是原主的,不是他的。
如果不好好用功学习的话,等下考试时,得个差分就没脸见人了。
天亮了,看着窗外那正叽叽喳喳叫着的鸟儿,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都那么久了,攻略对象还没有看到,而且连毁灭世界的具体时间都不知道,自己做的,可真够失败的。
不过,就算再失败,只要有牛奶喝,世界一切都美好!
这是在打广告吗我?
算了。还是努力地去找人吧,既然咖啡馆行不通的话,只能走其他路了。
广场,一群鸽子在地上吃着人喂的饲料,吃的不亦乐乎。
李九云正在这里喂鸽子,没办法,这里据说是博文华经常出没的地方,要不是这里距离他打工的地方很远,几乎是跟到国外差不多的距离的话,他早就来了!
唉,可惜的是,他已经在这里守了几天几夜了,也没有人来。
晚上甚至睡在这里,差点被人当作是流浪汉,不过那些人真的是没有眼光欸,他这个样子,再怎么说,也不可能是流浪汉吧?
算了,毕竟谁叫自己睡在这里?
若不是为了任务,为了这个世界不被毁灭,自己会那么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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