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好气对公孙雨晴说:“你这朋友是干什么的,咋咋呼呼的。”
“什么咋咋呼呼的啊?她就是稍微有点儿大小姐脾气,还有还有,你不要欺负她啊,她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平时在公司没少帮我呢。我欠人家的人情债太多了。”
“长成这样,还有点儿大小姐脾气,谁会要啊,我猜她肯定没有男朋友。”邓清轩八卦的精神一点儿不输给公孙雨晴。
“你这话我就有点儿不爱听了,没错,她现在是没有男朋友,不过那并不代表没人喜欢她,她条件多好啊,人比较善良,长的还算不错,工作能力又强,重要的是人家可是家族企业的后代,简称富二代。”
这话差点儿把他吓住,“不是看玩笑的吧?公孙雨晴,我怎么哪哪儿都没有看出来她是富二代呢?”
“这你就不懂了吧?人家才不像有些人到处炫富呢。她在公司上班那么久了,很少有人知道她是南宫宁墨的妹妹。我也是不久前才知道的。她爸爸曾经在她生日的时候送给她一辆车,可是,人家上班现在还是去挤公交车,就凭这一点儿,我就觉得这个真不错。”
公孙雨晴越说的详细,对邓清轩越有吸引力,他天生是个没有事业心的人,不愿意打拼,只是得过且过的在一个小公司当一个销售员,本来公司的效益就不好,他的业绩更是不足挂齿。
与很多事业型的男人比起来,他似乎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不去努力,凭着被很多人称赞的美貌,他希望自己找一个老板的女儿哪怕是倒插门都在所不惜。
这比干事业要强多了几乎可以不劳而获。
虽然是一条高枕无忧的捷径,直到今天,他依然是孤身一人,有时他也会感叹命运的不公,这常常是一个不懂得努力又想不劳而获的人的心态。
在这个世界上,会有几个千金小姐只喜欢一个胸无大志的男人呢,现在的女孩都很实际,别说他找不到千金小姐式的朋友,连普通的女孩儿都不屑于与这种男人交往。
所以,在嘲笑南宫素素单身的同时,他倒应该多为自己担心担心才对。也就公孙雨晴这种没有脑子的傻瓜才会一厢情愿的喜欢上他。
“听你介绍到现在,我才对她有了全新的认识,不错,看来我之前对她的评价有点儿失之偏颇了,有机会还叫上她,我们一起出来玩。下次我请客。”
这个主意不错,公孙雨晴吃着爆米花重重的点点头表示同意。这时南宫素素已经走过来,邓清轩忙上前递上一盘水果拼盘给素素吃。
“素素,来吃这个,这个好吃。”
邓清轩对她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她还真有点儿不适应。不过也没有再推迟,接过果盘放在了自己的面前。
“谢谢,一起吃吧。”素素对他说。
公孙雨晴的两瓶啤酒已经下肚,她需要去一趟厕所。现在坐在桌子旁边的只有素素和邓清轩两个人。
邓清轩显得比之前拘束了好多,他开始对素素有了一丝痴心妄想,是的,他有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如果素素还没有男朋友的话,他希望自己牢牢抓住机会,好好的努力一把,想想跟这样的女人结婚之后就不用自己打拼了,他暗暗给自己加油鼓劲儿。
值得让他庆幸的一件事是,南宫素素并不讨厌他,从刚开始进来瞅他的眼神来看,甚至带着几分期盼与惊喜。
于是,他似乎有了几份把握。
既然素素跟公孙雨晴是好朋友,那么,暂时还是要按兵不动,先利用公孙雨晴来约素素,这样显得会更自然一些。
他准备采取迂回的战术,开始这一场没有硝烟的爱情战役。对于像她这样的小女生,直截了当的方式显然不适合她。
就这么定了,正好这会儿公孙雨晴不在,趁机给素素先套套近乎也不错,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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