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始终纠缠在沈海潮身后。哪怕沈海潮上了出租车,他身后还开过来一辆半新不旧的桑塔纳,接他上车,然后桑塔纳跟在出租车后面追。
沈海潮真的很想甩掉他,可是,老天爷这会儿倒是睡着了,听不到她的声音,路况出奇好,红灯一起停,绿灯一起行。出租车司机是个老江湖,嗅到什么味道。一直不肯听沈海潮的,既不超速也不超车。沈海潮火大,让司机靠边停。
沈海潮下车,那个男人也下车。
沈海潮决定不再躲避,抬起下巴,傲然盯着追上来这个男人,冷冷道:“还追什么追?我早就不是那什么谭丽文,我现在叫沈海潮,沈海潮——你听到没有!”
男人把“沈海潮”这三个字念了几遍,咧嘴笑道:“‘谭丽文’就这么不好听,要改成这个名字?”瞧沈海潮要翻脸,男人连忙举起双手手:“好好好,叫‘沈海潮’就叫‘沈海潮’。唉,沈海潮,现在变得不一样了,我记得你以前c以前”
沈海潮左右躲不过,狠狠剜他。
男人也就知趣,没顺着这个说法说下去。
这个男人姓孔,叫孔不凡——实际上,他小时候叫孔凡。因为同在乞丐集团,却深得那时候率领他们“阿爸”谭勇的喜欢,作为谭勇下面少年中的小头目,颇有些自得,这才改名叫“孔不凡”。
沈海潮是被拐卖的小女孩,被有“黑手谭”外号的谭勇从人贩子手里买来,当时的沈海潮才三岁不到,姓什么叫什么统统都不太清楚。谭勇姓谭,当时的沈海潮就姓了谭,一个叫“文丽”的女孩子被倒下来的热水瓶烫烂了腿,发炎又误了诊断时机,死了。谭勇便顺口叫当时的沈海潮“谭文丽”。
沈海潮特别讨厌“谭文丽”这个名字。因为,这代表她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每天都要为了不被黑手谭殴打,流浪街头拼命要钱。她会磕头,人又善于表演,五岁之后,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直视他人时,令人怜惜的神情就会为她得来许多恩赐。
沈海潮感谢这些恩赐,因为这些,黑手谭不仅不再打她,经常还多给些吃的东西。但是,沈海潮又非常讨厌这些恩赐,这些常常出现在后来她的梦中。如同魔鬼的影子一样,无时无刻不再提醒她本质上是个乞丐的事实。
孔不凡大概是第一个爱恋上那时候还叫“谭文丽”的她。从乞丐集团逃出来,最后能一直跑到沈无忧面前,都是因为率人追赶的孔不凡没有全力以赴抓捕她。
孔不凡认为沈海潮应该记得这一段。
不过,有这种想法的他注定要失望,沈海潮记不得。不仅记不得,沈海潮也特别厌恶他记得。
沈海潮对孔不凡说:“我不管你现在在做什么,我和你,已经是两个世界完全不可能再有交集的人。我会越来越好,好到你仰着脖子看,也看不到!”厉声警告孔不凡:“不要再跟,再跟,我一定打电话报警!”丢下凶狠的一瞥,踩着有力的步伐离去。
这个插曲,让沈海潮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一种不详。遥望已经展现在眼前的未来,她甚是忐忑。
刘辰枫真的很好,可是,以她的条件,想嫁入刘家,说是极限挑战,简直没有一点儿夸张。
她必须说服顾济中和江思媛扮演她的父母。不是养父母,而是亲生父母。为什么既不姓顾,也不姓江,沈海潮都想好说辞。江思媛是领养的女儿,原来的父亲是姓沈的。顾家的女儿,说好要和亲外祖姓,顾济中有儿子,这时候才姓顾——多么曲折又有家庭味的解释?丰富多彩,更加能得人信任。
可这一切,都得获得顾济中和江思媛的认可。
周末一大早,沈海潮拎着重礼——一条爱马仕鳄鱼皮皮带和一块卡地亚小碎钻手表,来到临湖湾别墅。
按门铃,急急忙忙奔出来开门的竟然是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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