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们仿佛因为这米饭的滋养一下子恢复了人样。
之前似干柴似的身躯着实叫人害怕。
第二天清晨,再次打饭时,看到大白米饭与馒头,薛佑这才突然恍悟——他的重生也还是有些作用。
如果前世他能多了解些时事就好了。
薛佑是如此想的。
如果在上辈子没有因为儿女情长,英雄气短,他或许也会选择女扮男装,加入抗击蛮夷的队伍。
对他来说,成为军人,一直是他自幼的梦想。
当他还是个深闺小姐时,便幻想过塞外的无限风光。
当兵不过几日,可他能感到,军队才是能完全包容她的地方。同样,她浑身的血液也为这军队而沸腾。
所以,前世自己是脑子被门夹了才会选择当一个不见天日的小妾,亲手折断自己的羽翼吧?
明明自己是应该在天空展翅翱翔的雄鹰,偏生被那些井底之蛙的小雀嘲笑身躯庞大。
痛心疾首!自己怎么会为那些无聊的东西而绊住脚呢?
大口大口吞咽下手中的馒头,薛佑已经迫不及待得奔向她上辈子用了一整世都没有解决的事情——骑马。
他的确有练武的慧根,相比其他普通人,他练起武来事半功倍。
但是老天爷是公平的,他使薛佑在骑马这方面着实是无法。
昨夜是下过雨的,不过军营的糙老爷们一向不在意这些的,所以在他们打着呼噜会周公之时,这场雨的到来显的静悄。
平地的积水早就干了,开始马场上还是湿漉漉。因为是泥巴铺的,所以水和着黄泥,实在不太雅观。
‘我来学骑马的。”
薛佑朝着马夫说。
“用马令牌呢?”
马夫的声音带着倦意。毕竟现在才寅时。
“诶我还是个新兵!还没有那东西”
“没有就赶快滚!新兵蛋子表现什么玩意儿呢!”
扰人清梦着实可恶。
“用我的吧!”
糟了!是熟悉的感觉。
果不其然,回过头去,就见着金富贵手里拎着一个铁制的令牌对着他傻笑。
生活还是对他这只小狐狸下了毒手。
他其实已经在脑海里想像出了金富贵热心得帮他学骑马的画面了:“一个傻笑的大汉,拿着一对巨大的流星锤,对着似文弱书生的新兵蛋子下的马儿的屁股重重一锤。”
薛佑紧张地咽了咽口水,回头再瞄到那对流星锤时,心中一片冷汗。
痛心疾首!
“不不用了其实我不急。”
语气颤抖中带着些许诚恳,诚恳中又带着些敬畏。
薛佑想,金富贵应该能看懂她眼中的害怕吧?
能看出的话,应该就会“怜香惜玉”一番,不将自己一只脚硬插一进死亡的泥潭之中吧?
而事实证明,薛佑还是高估了金富贵。
“兄弟!你的眼神实在是太诚恳了!你是多么想学会骑马呀!俺虽然一介粗人,却最重兄弟情义,既然你这么想学,那俺便必定使出浑身解数,把你给教会咯!”
很明显,这位大兄弟完全歪曲了自己的眼神。
刚刚想要推脱,可怕什么来什么——马夫接过令牌,已经牵了一匹马出来。
那马浑身哟嘿,唯有两侧耳朵是雪白的。不算很高,看起来也比较温顺,用来学骑马,应该还是比较合适的。
可是金富贵那厮实在是太过粗鲁。
直接将薛佑抱上了马,看着薛佑刚坐稳,踩好了马踏,便一巴掌打在马屁股上。
马儿受了惊,两只前蹄一扬,也不按着规定好了的路线走,四处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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