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溪陪着何乐乐一起去挑衣服,展瑞跟在后面,我看了心里就来气。(om)
但我又能如何,我和他必须装得没有任何关系。
虽然案子已过去十年,但胡安的儿子胡志新现在是警察,他一直想着要找出当年杀害他父亲的凶手,现在追诉期还没有过去,我和展瑞还是要尽量离远一些,如果现在我们被胡志新怀疑,那这十年来的躲藏就功亏一篑了,而妈妈的牢也会白做,因为她是自首的,就算是真相大白,那也是妨碍司法公正,她的牢也是白做,得不到任何的赔偿。
而且我始终认为妈妈说让我什么也不要说是有原因的,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妈妈却不肯说,我去探监的时候,妈妈只是说她会努力表现,然后尽量减刑,只要她出来了,我们就能团圆了。
“骆小姐,你看我这身衣服如何?”何乐乐打断了我飞远的思绪。
“挺好的,你天生丽质,穿什么都好看。”我笑着说。
倒也不是说虚伪奉承的话,她确实长得很漂亮,绝对的美人。而且气质绝佳,一看就知道是职场中的高级金领。
“是么?那我买下来了?穿着这身衣服参加秋荻姐姐的婚礼可以吗?”何乐乐说。
“至少我觉得挺好的,人漂亮,穿什么都漂亮。”我由衷地说。
“谢谢,那我就买了,我最怕逛街了,在英国的时候我同学花钱雇我陪她逛街我都不干的。”何乐乐说。
这倒是和我很像,我也不喜欢逛街,我心里慢慢地对她也没那么排斥了,也许只是因为她在万华人生地不熟,所以凌隽让人陪着她逛街而已,她和展瑞也许真没什么。
“何小姐,你还在英国呆过啊?你是海归?”饶溪一脸的羡慕。
“我很小就在英国念书了,后来回了澳城,在美濠做董事长助理,后来秋荻姐姐她们回了万华,我留在澳城工作,所以我和展瑞是同事。”何乐乐说。
我心里彻底释怀了,果然和我猜的差不多,凌隽和齐秋荻忙于婚礼的事,当然没有时间陪着从澳城来的何乐乐,所以选一个信得过的人陪着何乐乐购物,展瑞年轻又英俊,当然是合适的人选。
付款完毕,何乐乐也真是对购物没什么兴趣,就像买菜一样直接买了就走人,这是我喜欢的风格,走出商场,何乐乐又再次提议:“不如我们去喝些东西吧?衣服买了,也没什么事了,不如聊聊天?你们也跟我说说万华的风土人情?”
“好啊,我们现在已经是朋友了,聊聊天增进了解也好。”饶溪真是不放过任何一个和有钱人打交道的机会。
“我有些累了,我想先回去了。”我说。
一方面确实有些累,另一方面我也真是不想面对着展瑞还要装不认识,那种滋味实在是太过难熬了。
“那我们改天再约吧,可以留电话吗?我在这边没朋友,希望能和你们成为朋友。”何乐乐说。
“好啊。”饶溪一口答应
既然饶溪都答应了,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也只好把电话号码给了何乐乐,虽然和她交往不深,但我感觉何乐乐不是那种骄纵的大小姐,也不是那种会使坏心眼的坏女人,当然了,感觉往往是不靠谱的,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不过是一面之缘,我当然也不能确定她就是无害的一类。
“那就先这样了,改天我们约喝东西哦,等婚礼结束我就要回澳城了,这几天想好好放松一下,你们如果有空,就打给我,我们一起出去玩儿。”何乐乐说。
“好啊。”饶溪兴奋得只知道说好了,她今天算是占了大便宜,白白的就捡了一件名牌衣服。
看着展瑞驾车载着何乐乐离去,我心里一阵失落,我要是那个坐在副驾位置的人多好,我才是展瑞的女朋友,本来那个位置就是我坐的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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