鎏金,是一种古法工艺,是将金和水银合成的金汞剂涂在器物表面,经过烘烤,汞蒸发而金固于器物上的一种传统工艺。
劫匪a虽然看不出杖胚是什么,就单从这鎏金工艺来看,这柄手杖绝对是一件流传久远的古董了。
难怪了,他们哪里是对钱不感兴趣啊,只是看不上存放在银行里的现钱而已。
这不,看到雷特的鎏金手杖,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老头,你将这柄手杖交给我,我便对你的无理既往不咎如何?”劫匪a嘴上说着,眼睛却没有离开手杖,要是将这柄手杖搞到手,转手一卖,兄弟三人这一辈子就不愁吃喝了。
林凡听见劫匪的话,心想:“快把手杖给他们,快给他们吧!”他认为,手杖在值钱,能有自己的小命值钱,况且你天天拿着招摇过市,估计也是不在乎的主,还留着它干嘛。
雷特将手杖撑在地上,“哦,你们看上我这柄手杖了?你们猜得不错,它的确时间老物件,卖出去也是值不少钱的。可是老头我用了这么多年,心里舍不得呀。”
“你个老头,哪来这么多废话,看你也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我们看上你的东西是你的福分。”劫匪b吼道。
“屁话这么多?一枪毙了直接抢过来便是了。”劫匪c冷冷的说。
劫匪b这也反应过来,对呀,自己可是劫匪,那他的东西天经地义,身上背的人命也不差这一个。
想到这里,抬手举起枪,顶在雷特脑门上扣下扳机。
砰!
一声枪响!
“啊~杀人啦!”
“救命啊!我不想死!”
有人不堪重负发出尖叫声,空气中甚至还弥漫着尿骚味。
林凡此时吓得已经瘫坐在地上,闭着眼,手臂紧紧地抱着脑袋。
时间仿佛静止一般,明明雷特就站在林凡前边,可是林凡却没有感觉到他倒地的动静,他缓缓睁开眼,眼前的一幕让他目瞪口呆。
雷特依旧是安静的站着,保持着原来的姿势,枪还指着他的脑袋。
这,这还是枪么?!
劫匪手中的枪口已经变形,冒着黑烟,里边的子弹早就碎裂了。
劫匪b也是一脸惊吓,赶忙丢掉手枪,喊道:“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可以听出他的声音是有些色厉内茬的味道。
其他两个劫匪也是一惊,端枪指向雷特,“你,站着别动。”
雷特此时脸色完全冷下来,“泥人还有三分火气,你们实在是得寸进尺。”说完将手杖重重杵在地上。
劫匪大惊,纷纷开枪,要将他射杀当场。早在劫匪b丢掉枪的那一刻,雷特身边的人除了林凡,其他人早就跑到另一边去了。他林凡也不是勇敢,只是吓得腿软,走不动而已。
令所有人惊呆了的是,子弹当接近雷特一米左右的地方,全部停住不动,还能隐隐看到子弹的运动轨迹。接着,咣当咣当全部掉在地上。
这可把劫匪们惊呆了,他们何时见过如此诡异的事情发生?
“原本我是不想掺和的,只要你们不找我麻烦,我倒也无所谓,毕竟当当人质这种新鲜事物还是蛮让我开心的。可是,你们为何如此扫兴嘛。”雷特一遍接受子弹的洗礼,一遍说道,从他的话里,竟然听出了一丝丝的小失望,奇怪。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劫匪a惊恐的说道,他们的子弹已经全部射空了。
“我就是一个糟老头子,怎么?没子弹了?终于消停了。”雷特说着,朝他们三人走去。
“你你别别过来!”劫匪b惊恐的叫到。然后转头对劫匪a说:“老大,快把秘密武器拿出来吧,不然我们可就都完蛋了。”
劫匪a闻言,从包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