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妙按照母亲吩咐,先去了桐街口的千里马行找胡叔。 首发哦亲
马行在母亲名下,请了胡叔做掌柜来打理。
齐妙来随着母亲来过马行两回,胡叔认识她。
不用她吩咐,自会为她挑选最上等的马儿。
趁胡叔选马的当口,齐妙几人扮了男装,这是为了行走方便。
否则四个姑娘骑马行走在道上,是极其引人注目的。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还是扮男装比较妥当。
正好天气寒冷,四人戴了风帽,捂了口鼻,只露两只眼睛,不细看绝不会看出破绽。
就连熟悉齐妙的胡叔,在看到男装的她之后,也愣了愣。
“多谢胡叔。”接过胡叔亲自递过来的缰强,齐妙客气的道了谢,而后翻身上马,对秦丝三人爽利的挥手,“我们走!”
而后两腿轻夹胯下马儿,口中呼喝一声,马儿抬蹄向前奔去。
秦丝三人紧随其后。
天公作美,原本纷扬的雪花不知何时已经消失,暗沉的天空渐渐明亮起来。
出城后,道儿更加宽广,行人少了,齐妙将手中鞭儿挥得啪啪作响。
胯下马儿也奋起扬蹄,快速往前冲着。
风声猎猎,马蹄声清脆,有股子莫名的豪气在齐妙胸间滋生。
仿佛又回到了燕关,正在辽阔的草原上策马奔腾。
在燕关时,骑马乃家常便饭。
五岁那年刚去燕关,她常常因为想念父母亲而伤心哭泣,外祖父为了让她转移注意力,特意送了一匹小马驹给她。
此后的八年里。小马驹一直陪伴着她。
她学会了骑马,长成了大姑娘,小马驹也变成了高头大马。
只可惜,它没能一直陪着她走下去,它病死了。
它弥留之际,她陪在它身边,它睁着无神的大眼睛望着她。缓缓流下两行眼泪。最后轻轻合上了双眼。
念及往事,齐妙眼眸开始泛潮,好想念那只陪她度过灰暗童年的马儿。
当年它离去时。它应该也不舍她的。
主仆四人策马一路往前,直奔陈州而去。
她们并没有发现身后不远处,有两匹马不紧不慢的紧随。
三个时辰后,齐妙几人终于到了陈州府。
原本停歇的雪花又开始纷纷扬扬。四人先找了客栈住下。
此间客栈离出事的那间不远,就隔了一条街。
为了安全起见。四人要了个套间,齐妙与秦丝住里间,宝笙和春儿住外间。
她们一路行来只停歇了两回,此刻真是又累又饿。
打来热水净面。沏了热茶饮下,又让店小二上了热乎乎的面条。
宝笙也春儿二人也顾不得主仆之分了,齐妙一声招呼下。四人皆狼吞虎咽起来。
起完面条,宝笙轻吁一口气。笑着说道,“只至今日,我才发现面条原来也这般美味呢。”
她向来不爱吃面条,故有此一说。
“噗,这叫饿了糠也甜呢。”秦丝笑着嗔。
齐妙也笑。
四人吃饱喝足之后,感觉失去的力气正在恢复。
看了看窗外的天色,齐妙说道,“天快黑了,我们先去那儿瞧瞧,迟些再回来休息。”
秦丝与宝笙c春儿立即起身道好。
四人依旧扮成男子的模样,出了客栈。
陈州府不富庶,整座城镇的建筑古旧,灰朴朴的,就像一口破旧的古钟,就算重重敲击它,声音也暗哑沉闷,毫无生机。
陈州本就人口稀少,加上现在又下雪,路上行人更少,只有稀稀拉拉的两三个人,齐妙四人一起走在街上,倒也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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