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青木酒吧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周暮拎着外套从车上下来,身上只穿件薄衬衫。
十一月的小冷风一刮,透心凉。
倒是把一肚子心事冻散了,走到酒吧门口的时候,他嘴角很自然地挂上一丝笑意。
青木开在一片艺术街区,这片儿有那么两家一般人会望而却步的高逼格小画廊,高冷的艺术气息波及了整条街,使得周边的小酒吧都极尽所能附庸风雅,把自己倒刺的非常具有文艺格调,于是便成了各种文青与伪文青的聚集地。
周暮什么青也不挨着,就是个吊车尾的大龄青年,没有文艺情怀可发散,倒是有一腔濒临中年的“忧愁”待酒浇。
玻璃门上聚集了薄薄的热气,木吉他和着小民谣从门缝里钻出来,配上室内暖黄的光线,十分安逸。周暮拨弄了下门上挂的木牌,小铃铛叮了两声,引来吧台里小老板意外的视线。
“你这是来过纪念日的?”
老板其实不小了,再有两年奔三,蓄了一把充满艺术气息的小胡子,看着比周暮老十岁。
周暮不解地挑眉:“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他怎么不记得有什么纪念日。
“靠,渣男。”秦木失笑,“分手纪念,我还以为你专程来刺激我的。”
周暮:“”
秦木是他前男友,认识了大概七八年吧,恋人关系只维持不到仨月,之后和平回归朋友关系。
真要掰扯起来,周暮对那仨月的记忆非常寡淡,化在他们七八年的老友关系中,甚至有些怅然。他跟秦木是典型的更适合做朋友的关系,当初就是在这个酒吧认识,朋友了四五年才进化一步,完了感觉不如不进化,于是果断退回去。
再不退,可惜了这份友情。
“你这模样来酒吧,”秦木打量他一眼,“显得我们这里特不正经。”
周暮上班的行头,不算特别正装,但跟这里明显不搭,今天下班回家跟爸妈出了个柜,不欢而散,没来得及换。
他笑了笑,外套随手搭在吧台上,一边伸手解衬衣扣,随着扣子一颗颗弹开,漂亮的锁骨跟紧实的肌肉纹理一寸寸展露,视觉上看,感觉那扣子不是他解开的,而是被肌肉崩开的。随后眼镜一摘,袖口散开挽在肘上,瞬间由一个禁欲系公司上层转换成潇洒小青年,勉强跟文青挂个边。
“带感!”吧台上的调酒师吁了声哨,“周大夫这眼睛一摘,那词怎么说来着——斯文败类。”
“怎么说话呢。”秦木笑,“我们周大夫就是眼角带个小勾,挂上眼镜像教授,摘了就顶多有点小禽兽吧,离败类还差点。”
“我谢谢你啊,您这也不差什么了。”周暮一条腿撑地,坐在高脚椅上,手指在吧台上敲了两下,“来几瓶黑啤吧。”
“哎,跟你一车下来的那人长挺酷啊。”秦木往门外扫了一眼,“还以为他不进来呢。”
周暮一愣,显然没注意,他打车过来,好像是跟一个人拼了车,不过那人坐后面,他连是男是女都没看。
走到门口的人个头太高,进门的时候略显委屈,他一来,酒吧里暖黄的复古小调画风一变,成了江湖侠客聚集的小酒馆。
这人一身黑,穿一件过膝长风衣,脚蹬酷黑短靴,这种打扮腿稍微短点就撑不住,他却恰到好处,长腿笔直紧绷,比例协调,特别养眼。
可惜戴了口罩,看不清长相,这个距离对周暮来说有点小模糊,只能依稀感觉这男人的眼神挺硬,目光到他这里的时候顿了一下,瞬间就有种被神戳了脑门的感觉。但男人转过身去的时候,质感又没有刚才那样硬,很随性的艺术家气质,脑袋后头还结个小揪,挺潮。
周暮喜欢这个小揪。
“帮我调杯酒送过去,烈点的。”周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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