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早吧。
活着,不挣扎,就不会聪明起来。
无利而不往,是方卿的人生座右铭和行事原则。
为了吃得好,穿得好,她会把自己不吃的,扔在别的孩子脚下,然后举报这孩子浪费食物,最后,那个孩子的零食,就会属于她这个正义的好孩子。为了一个好学的名声,她把别人写好的作业烧掉,只留下写的特别差的,衬托出了她天才的名声。为了能提前上学,她接近小学校长的小儿子,让他离不开自己,顺利的入了学。为了奖学金和保送,她设计一位国学大师收她当徒弟,抬高了身价的同时,还私藏了大师很多的字画,偷着拿出去卖掉,这样一来,名利双收了——她有了可以挥霍和招揽同学的本钱。
这些在方卿来说,还都是很不值得一提的事,之所以她记得这么清楚,不过是年少时,那一点点愧疚之心在作祟罢了。功成名就之后,她已经不知道愧疚为何物了。
方卿觉得,人之所以能强大起来,就是因为没有廉耻,没有良知,没有羞愧。所有这些作为一个人,该具备的东西,都一一的丧失之后,那就已经不能称之为一个人了,换句话说,不是按照人的准则,在活着。方卿一直在努力做一个强大的人,她自问还差得远,但是也许在很多人心里,她已经很强大了吧。
在方卿停下来,回过神之后,天色已经很暗了。她很久没有这么长时间的,在外面这么活动了,所以她现在,甚至不知道现在这时是几月,什么季节。对于一个长时间都在屋子里活动的人来说,只要有中央空调,季节温度这种东西,只有在下雪的时候,她才分辨的出。毕竟看得见。
饿了。胳膊还越来越疼。
方卿摸摸口袋,果然一分钱也没有。就算她现在仍旧没有活下去的,可人的本能不是她能抗拒的。方卿又是个不委屈自己的人,所以她真的很想吃东西。
可是,对于一个挑食又嘴刁的人来说,没有钱,那靠笑容换来的普通菜包子,她根本就吃不下去。但是在两天之后,饥饿和疼痛,让她像个破布娃娃似的,趴在路边。方卿现在,无比后悔,漫无目的的流浪了这几天,她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路,她这会只明白一件事——那时那个菜包子,为什么咬了一口就扔掉了呢?现在想想,其实也不是很难吃的吧起码面皮还是可以下咽的
都要饿死了,这孩子还这么叼极!!活该!!
方卿不知道自己现在几岁,但是估计不超三岁,而已一个几岁孩子的身体,方卿知道,她已经到极限了。要不是有这成人的灵魂,在坚韧的支撑,估计昨天她就死了吧?
可现在,方卿知道,她又要死了。
上次是被那几个同父异母之人暗算,逃跑时坠楼摔死的,这次呢,活生生的饿死。方卿真的想笑一笑,一次比一次死的离奇啊
不过也好,也好方卿的眼皮开始发粘,脑袋身体越来越重,但是意识却已经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快点死了,一切,就干净了
瓦是女猪脚不死的分割线
铁门打开,出来一位高大俊朗的长发男子,头发长的,在脑后竖起了一个喜鹊尾,穿着洁白的棉布袍子和长裤,罩着一件画格子的马甲,脚下是双黑色皮靴,风格迥异的一身穿扮,在他身上,却是好看的紧。男子虽身形高大,但并不是个肌肉男,可行动间,单薄的衣服下面,依稀可见条条块块的身体曲线,是个很容易让人想伸手抚摸的好身材。
手上挂着一个手编的彩色小手包,能听见里面叮叮当当的硬币响,拉着小竹车,哼着太平调子,正在锁门,准备去晚市。因为前几天找张大爷定的野鱼,今天该来了,正好炖个鱼汤,喜欢喝鱼汤的男子,因此格外的心情好。
转过身之后,面容更清晰了。眉飞鬓角,星目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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