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郑一鸣在一家酒吧找到了一份比较固定的工作。是做服务生,薪水不是很高。基本工资加提成,工作是签单,拿酒,帮客人结帐。
郑一鸣之所以去酒吧上班,是因为上班时间是在晚上8点到凌晨3点左右,这样他白天可以有时间送外卖,跑快递,甚至在大街头发传单广告。
郑一鸣对元绿娅说;
“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让你读完高中,然后再让你上大学。女孩子上了大学,身份会高贵些,以后比较容易找份好工作,坐办公室,做白领什么的。”
元绿娅眼泪汪汪地说:
“鸣哥哥,你真好!你是这个世上对我最好的人。”
郑一鸣微微一笑:
“你是我妹妹是不是?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但元绿娅,并不认为郑一鸣是她哥哥,她说:
“我不要做你的妹妹,我要做你的女朋友!”
郑一鸣吓了一大跳:
“女女朋友?”
元绿娅点点头,语气坚定:
“是,我要做你女朋友!我以后要嫁给你,做你的妻子!”
元绿娅觉得,她对郑一鸣的爱,就像一股寒流,已经慢慢地侵入她的体内,在血液里滋生着,让她无法逃脱,欲罢不能。
郑一鸣在酒吧做服务生不到一个月,有一位主唱因为薪水的问题,和老板吵架,一气之下便不干了,另外一位主唱生病了,请假没来。
是周末,生意很好,客人很多,把酒吧挤了水泄不通。
老板很着急,一下子少了两位主唱,剩下的一位,撑不了整个场面,单单是热舞,题目很是单调,客人会有意见的,说不定,会影响今后的生意。老板正在手足无措,无计可施间,郑一鸣突然走过来,对他说:
“老板,我也会唱歌,能不能让我试一下?”
郑一鸣之所以有这个勇气,是因为他发觉,酒吧那几位所谓的歌星,其实唱起歌来,都不及他好。不可否认,郑一鸣毛遂自荐,是怀着一点点有野心的,他想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表现一下自己,到底在酒吧做歌星的收入,要比做服务生高出很多。
老板看他。
郑一鸣很年轻,瘦瘦高高的,五官有说不出的清秀,他的神情里,有着一般服务生不曾有的傲气,而且他的目光很自信,估计不会怯场——不会怯场,就是成功的一半,哪怕他唱歌不怎么样,可他的外形好,是小女生所喜欢的那类型,为什么不让他试试呢?
不过,老板还是不放心。他问:“你会唱歌吗?”
郑一鸣说:“会。”
他当场清唱了一段《老鼠爱大米》:“不管有多少风雨,我都会依然陪着你。我想你,想着你,不管有多么的苦,只要能让你开心,我什么都愿意,这样爱你”
老板的眼睛亮了起来。咦?唱得还不错,有点水平。老板说:“小伙子,那你今晚就上场唱。记住,要表现好。”
算是病急乱投药。
老板想不到,郑一鸣不但表现得很好,而且极受欢迎。郑一鸣很具有明星相,仿佛天生就属于舞台的,化了淡妆的他,更加俊秀,唇红齿白的。
他站了在舞台的中央,抱着一把吉他,疯狂地弹了起来,就像要把吉他弹碎了的样子,非常非常的冷酷,非常非常的迷人,是那样的神采飞扬,那样的锋芒逼人。
台下的观众无比狂热,不时送上热情的掌声,气氛推到了极点。
老板惊喜莫名,他想不到,郑一鸣会是一匹千里马——千里马没遇到伯乐之前,总是不起眼。
郑一鸣刚刚下场来,老板便迫不及待找了他,和他讲条件,如果他答应在他的酒吧做驻唱歌手,签三年合同,那他愿意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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