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跟我走。bsp;”云治见她挺着大肚子,一时有些不能适应,走过来,垂眼看着她,见她数月不见,脸色苍白,双眼乌黑没有一丝杂质,纵然容颜憔悴,眼底的灵气还是渗了出来,不自觉地伸手抓住了她的手,低低地说道,“这里不能再住了,我带你离开。”
重欢挣脱开他的手,低低地说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还有,为什么不能住了,我都住了四个月了。”
云治看了看时间,知道她性子倔强,飞快地解释道:“你以为光凭明月能将你从厉斯臣的手里捞出来?这四个月我一直知道你住在这里,你傍晚的时候是不是让这位大妈买了一份报纸?”
“蠢货,她一个乡下人,只知道种菜卖菜,看宅子,什么时候买过报纸?”
重欢心一凉,看着他,叫道:“你一直派人监视这里?”
云治没说话,要不是厉斯臣看的紧,他早就过来看重欢了。
“你快点随我走,你既然看了报纸就就应该知道明月现在也在厉斯臣的手里。”云治拉着她的手,重欢没说话,看了徐妈一眼。
徐妈双眼殷切,没说话。
“不能带她走,目标太大了,而且厉斯臣就算发现了也不会为难一个乡下的大妈。”云治一口否决。
“大小姐,你快走吧,徐妈在这里等你回来。”
重欢点了点头,深呼吸,跟着云治从侧门出去。
徐妈看着重欢挺着大肚子离开,这些天住在这里只字不提孩子父亲,整个人也安静寡言,性情大变,不自觉地叹气又抹了抹泪。
大小姐真是命苦。
徐妈见这一折腾,天也快亮了,便没有继续睡,收拾着屋子,将重欢来不及带走的东西都收拾起来。
天色刚刚亮的时候,重家铁门便被人从外面推开,哐当作响。
徐妈心里一慌,开了灯,来不及问出声,便听见门外男人清冽冷漠的声音在清濛晨光里响起来。
“去敲门。”
沉稳有力的敲门声,不徐不疾地响了三响。
徐妈吓得呆住,下意识地跑去开门,只见春寒料峭的季节里,男人高大修长的身子笼罩着半明半暗的晨光里,穿着灰色的大衣,目光太凌冽逼人,徐妈吓得不敢抬头,只哆嗦地叫道:“你们干什么,这里是私人,私人住宅。bsp;”
徐朗上前,平缓地说道:“徐女士,从今天开始这栋房子就属于厉先生所有。徐女士如果愿意继续看守宅子,厉先生会每月支付你薪水。”
徐妈惊得张大嘴,抬眼,只见那位厉先生已经进了屋子,灯光下的侧脸英俊冷漠,气势逼人,叫人不敢直视。
重家的旧宅简单的叫人不敢置信。偌大的客厅里,沙发洗的颜色有些泛白,檀木桌椅倒是能看出来是上品,屋内的钟摆被打碎了外罩的玻璃,钢琴也磕了一块,除此以外就没有什么值钱的摆设的,屋子中央还放着一个老旧的火炉。
厉斯臣走过去,看到了火炉便堆积的几本书,他俯下身子捡起书,翻开。
徐朗已经带人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然后脸色难看地说道:“厉总,我们晚了一步,重小姐已经离开了。”
厉斯臣没有说话,翻到重欢放了书签的那一页,细细地读完那首诗,然后放下书,看到了角落里的医药箱,目光一凌,低沉地开腔:“她伤了哪里?”
男人的声音低沉,天生带着发号施令的特质,徐妈腿发软,来不及多想,就哆嗦地说道:“大小姐手被火炉烫到了。”
厉斯臣呼吸一乱,看向那老旧的小火炉,她整个冬天就靠这玩意取暖吗?男人的心沉了下来,薄唇抿起一个冷酷压抑的弧度,审视着这久无人居住的宅子。
厨房里还有未吃完的菜,青菜c黄瓜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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