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黄昏,再过一炷香的时间,县城就要闭门谢客了。
城门口,卖凉茶的老汉正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吞云吐雾的空当,老汉竟会咧嘴傻笑一阵,像是他今天撞见了什么大喜事。
晚霞余晖之中,一支马队飞驰而来。
老汉刚一眼瞅见这支马队,他就急忙收起烟杆,起身忙活一阵。
“各位请留步留步!”
老汉双手端着茶碗,奋不顾身的拦在马队前面,他瞅了眼马背上的年轻男女,迟疑着说道:“各位各位客官,你们总算是来了。来来来快喝几口凉茶解解乏。”
马队领头的短发女子冷冷打量了一番这个老头,她俯身接过茶碗,却是没喝,只问道:“大爷,您是怎么知道我们会在这个点儿进城的?”
“哦对对对,瞧我这老糊涂的记性。”
老汉想起一事,他擦了擦手,一边在衣衫口袋里翻找着什么,一边说道:“先前有位小哥,是他吩咐我在这里候着的。”
“有位小哥?难道是我家主子派来的?”
短发女子嘀咕一句,早已口干舌燥的她却只是抿了两口,发觉茶味不错,便安心将茶碗递给了怀间的小姑娘,恭敬着说道:“芳子小姐别生气了,请您尝尝我们这儿的凉茶味道如何。”
小姑娘嘟着嘴,不接茶碗,也不说话。
“找到了找到了”
老汉摸出一张泛黄油纸,笑眯眯着说道:“这位小哥好生阔绰,就这几碗凉茶,一个大洋也值不到,可他随手一扔,竟是丢给我这老头子五百大洋!”
五百大洋?!
短发女子顿生惊愕,她俯身下去夺过皱巴巴的银票一瞧,当即脸色煞白,问道:“你说的这位小哥他长什么模样?”
“哦哦,他有这么高对了!那位小哥他还留着辫子,如今县城里边还留着辫子的人,估计也就只有他这一个喽。”
真的是他!
朱有仁!
可是,此去筷子岭足有二十多里地,他全凭脚力,居然比我们骑马都还要快。光是想想就觉得,这未免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短发女子心中惴惴,她怎么也没想到之前那个留着辫子,一副乞丐模样的无赖青年,竟会有这般逆天本领。
“姑娘?”
老汉面露谄笑,说道:“这银票呵呵其实,那位小哥他也交代过,他的原话是这样说的。要是那几位大叔大婶以为你这茶钱不值五百大洋,那你就让他们随便给你几块大洋就是,不过他们可比我大方多了呵呵姑娘,这话可真不是我这老头子瞎说的,这可全都是那位小哥的原话啊。”
大叔大婶?
好你个朱有仁,难怪刚才这位大爷看见我们若有迟疑,原来他是怕认错人了。
想不到这五百大洋,他居然也不看在眼里,随手就丢给一个街边卖茶的。
现在看来,他还真不是一个乞丐。
短发女子冷哼一声,甩出银票,问道:“大爷,那他人呢?”
“多谢姑娘,多谢姑娘。”
老汉连连道谢,收好银票,说道:“那位小哥?他进城了,看样子他是累坏了。”
“大爷之前可有见过此人?”
短发女子对“朱有仁”萌生了极大的兴趣。
老汉蹙眉想了想,如实答道:“我从未见过这位小哥,我瞅着他感觉他像是第一次进城。”
“是嘛,我们走!”
短发女子扬鞭策马,快步进城。
待到马队进了一条小巷子里,短发女子这才小声吩咐着说道:“文青,这朱有仁的水太深,我想不通他为什么会毫无理由的要出手搭救芳子小姐。我怀疑他是冲着我们家主子来的,你试着去摸摸他的底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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