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飞快,一晃已是十月底。
天气渐渐转凉,近两个月的日子里,张其又出了几趟门,虽然去的地方并不是很远,护送队伍的名声却是打出去了。
张其为人仗义,他在治郯百姓的心里小有名望,得知他组建队伍后,不少受过恩惠的人,决定前来投靠,更有不少人冲着他仁义的名声闻风而来,原本五十几人的队伍,现在已经扩展到二百余人。
吕司吃过早饭,正准备去给孩子们上课,刚一踏出家门口,远远就看见训练队伍,汉子们分为两个阵营,列队整齐,声如惊雷,震耳欲聋,手拿着长/枪,面容肃然,仪容不必言表,那股气势却是扑面而来。
“恒安威武。”
“恒安威武。”汉子们高声大喊,气势磅礴。
恒安便是队伍的名号,更是汉子们心中的信仰,保护百姓平安,保护委托人的财产安全,已经成为他们的责任。
恒安在治郯县,打出了不小的名声。
张其练兵有一套,兵卒之间配合默契的程度令人惊叹,做到行令禁止。
“横刺。”张其一声令下。
“刷!”长/枪平线刺出,十名汉子为一排,前排刺杀,后排防守。
“换阵!”
话音刚落,前面的两排的汉子迅速退后,后面的六排汉子包抄右左两翼,这是避免伤亡,最保守的战斗方式。
没有盾牌,张其只能用这种轮换制的方法,最低限度保证他们的安全。
“前进。”
得到这一声号令,汉子们精神抖擞,踏着整齐的步伐冲杀,两队阵营刀枪碰撞,输赢各有胜负。
“分队。”
“好!”汉子们兴高采烈,听到分队一词,更是卯足了劲儿,就连刚才的疲惫都仿佛一扫而空。
二百二十名汉子,加上村里的六十位村民,迅速分裂成二十八支小队,每十人为一队,每队一个队长,分队后,一群汉子开始混战,胜利的队伍,将会有十斤粮食的奖励。
吕司轻笑了一声,这还是他想的办法,调动众人的积极心,鼓舞他们的气势,顺便让他们动脑子,怎样在乱中取胜,怎样无所不用其极,不是他想法卑鄙,他只是为了更加确保他们安全,确保战斗的胜利。
无论是山贼也好,还是黄巾也罢,本质上,他们都是一群没有受过正规训练的乌合之众,靠着一身力气拼杀,这种情况下,想要以少胜多,吕司觉得还是混战的方式最可靠。
尽管是混战,每支小队,却有自己的战阵,保证自己胜利的同时,他们不仅要奋力杀敌,还要陷害别人,一群大老爷们,初时训练的时候,都被对方的阴险给惊呆了,不过,习惯了之后,他们热血沸腾,谁比谁卑鄙,阴谋算计,让他们觉得惊险刺激,得胜的奖励,让他们身上充满干劲儿,混战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一种游戏方式。
当然,除此之外,吕司还提议了蹴鞠,只要大家没出门,每隔几日,便会有一次蹴鞠活动。
如果说,混战是为了训练他们的计谋,训练他们在战场上灵机应变,那么蹴鞠,就是为了锻炼他们的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友爱,互相配合。
吕司笑容灿烂,看着训练的队伍,他的心里莫名升出了一种成就感。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吕司转身往村口走去,孩子们学习的时间到了。
村口处,杨起倾羡地望着训练的队伍,整个人跃跃欲试:“老大,老大,我什么时候才能加入战队。”
吕司白了他一眼,这货每天都要问一遍,小爷自己都没份呢,他还想加入战队吕司没好气地说道:“过几年罢,你先把武艺练好再说。”
杨起立马泄气了,一双眼睛可怜巴巴地瞅过来。
吕司心中好笑,懒得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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