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正文]
第231节 第二百三十一章 绣鞋
刑部大堂威武森严,衙役手拄杀威棒分列左右,山西巡抚于谦高坐书案后,手扶惊堂木,叶三坐在右首,看着面前的三份宗卷,一份是清溪县县令王怀的无头结案宗卷,称原告卞家村郎中之女琴姑状告同村王御史的公子王宾调戏她时,被父亲卞郎中看到,卞郎中拿起一把菜刀去杀王宾,被王宾夺下菜刀,反把卞郎中杀死。作案过程被琴姑亲眼所见,调戏证物为绣鞋一只,作案凶器菜刀一把。证据确凿,然王宾具不招供,不承认杀人,也无调戏之事。因王宾乃御史之子,县令不好动刑,无法结案,上报知府衙门,同样无法结案,认定为奸杀案,解到省城。
第二份宗卷是山东巡抚李家珍的结案宗卷,宗卷记载,大堂之上,琴姑供出王宾调戏她,并脱去一只绣鞋,出去时被卞郎中听到,郎中起来捉贼,被王宾杀死。王宾不招,李巡抚动了大刑,王宾受刑不过招供,结案为图奸杀人。
第三份宗卷是王御史告了御状,宣德帝批交刑部复审的宗卷,刑部尚书吕毅提审王宾和琴姑,琴姑当堂痛骂王宾,吕毅见王宾文弱,不像是杀人凶手,于是推翻原案,但又找不到凶手,一时没有结案。上报朝廷说案中有疑点,需委派正直大臣重审。
叶三看了宗卷,也不敢断定就是他熟知的案情,如果说看过的电影是导演编剧胡编乱造添加的情节,和现在的案情不符,如果他冒然说出案情的曲折,到时驴头不对马嘴,那丑可就出大发了。于是决定先看看再说,看看于谦怎样审理此案再做定夺。
于谦见叶三看完宗卷,就征求叶三有什么看法,他对此案也没什么头绪。
“叶大人对三份宗卷有什么看法?”
“于大人,三份宗卷叙述的案情都有不同,疑点颇多,还需提审一下原被告,重新立案。”
“叶大人看先提审谁好呢?”
“我看先提审王宾吧,看他如何辩驳。”
“好,带人犯王宾到堂。”
王宾被衙役带到大堂之上,跪倒堂前就大喊冤枉。叶三见王宾披头散发,身上还有干涸的血迹,可见受过大刑。看相貌确实眉清目秀,文弱书生一个,于谦问他怎么结识琴姑的,王宾一口咬定不认识琴姑,只是有一天从卞郎中门前走过,瞧见一个少女和中年妇女说话,自己就匆匆走过,也不曾答话交谈,不知为何杀人的事就落到自己头上。于谦见问不出什么,就令衙役带王宾退下。
“叶大人认为王宾可有虚言?”
“于大人,三份宗卷记载王宾至始至终都不认识琴姑,没有丝毫改变,始终如一,说假话不可能都是一般无二,可见并无虚言。再看琴姑的叙说,每次都有变数,一会儿说卞郎中看见王宾调戏她,一会儿又说卞郎中听见王宾调戏她,关于物证绣鞋的事,也是一会儿说王宾拿了她的绣鞋,一会儿说王宾脱了她的绣鞋,显而易见琴姑说的不能确定,还是提审琴姑,把案情的始末再重新叙说一遍,看看有没有疑点。”
“好,带琴姑上堂。”
琴姑上了堂,于谦一拍惊堂木:“琴姑,你供认认识王宾,可王宾供说不认识你,且从你家门前路过不曾于你交谈,可有此事?”
“他与奴家交谈过,奴家问他姓名,他说是王御史的公子王宾。”
“是他亲口告诉你的吗?”
“是的,奴家不敢撒谎欺骗大人,大人要替奴家做主啊!”
于谦见琴姑确实见过王宾,到底是谁说了假话呢?于谦看了看叶三,叶三点了一下头,案情确实有些与他知道的相似,看琴姑也不似说谎。
“琴姑,我来问你,你和王宾交谈,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说了什么?”
“这”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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