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尝禁果]
第5节 第五节 欲试云雨(下)
肖淑芬这个女人就是个神经病。
大半年前,寂寞无聊的肖淑芬这个女人,逛街,跳舞,打麻将,进美容院,钻按摩房,坐着飞机满天下到处瞎转,甚至找情人搞地下恋爱,都没能让她消停下来,竟然又心血来潮,心心念念想弄条小狗来做伴。
哈尔滨有的是宠物店,你到哪里不能买只称心的小狗来。我妈不,她净做些二百五不够头的事儿,愣是通过淘宝网,从广东佛山某某狗市选了一只,通过航空,坐飞机发了过来。本来南北温差就大,哈尔滨又下着大雪,这个小畜生尽管穿着一身的高档棉衣,还是一时无法适应,一下飞机就冻得浑身哆嗦,喷嚏连天。可我妈对它比对我这个亲儿子还好,又打针又喂药,无微不至,白天抱在怀里,夜里搂在被窝里,硬是把它给救了过来。(中国有多少老百姓想到天上看看,都没机会;那么点小屁玩意,才几个月大,就坐了飞机;如今真他妈的乾坤颠倒,人不如狗。)你说当时它真要一命呜呼了,哪有后来我那些大麻烦,并且直接恶化了我们母子之间原本亲密无间的关系。我时不时地就恨不得一脚给她踹死。可是又一想,这也不能全赖不通人事的狗狗。所以,我这一脚就一直没有抬起来。
等小狗稍一康复,我妈就给它起了现在的名字。我一听就火冒三丈。一个小公狗,起个克林顿c奥巴马,或者拳王泰森,(反正人家不知道,即使知道不高兴人家也没辙,人家肯定不会因为一条小狗而闹个国际纠纷),朗朗上口,多好;可你非得整个女性化的名字,并且还和我最要好的女同学重名,你这不是侮辱人家人格嘛。可我妈振振有词,强词夺理,说外国人都把自己的宠物叫个最亲最爱最崇拜人的名字,她就是因为太喜欢吴莎莎,所以才让小狗叫了她的名字。我据理力争,说国情不同,这是在咱中华大地,吴莎莎知道了一准不高兴;既然这样,你跟我姥姥也很亲,你干嘛不干脆直接喊小狗妈妈。我自然挨了她一巴掌,虽然不重,但也足以让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随后,虽然她没喊小狗妈妈,但却美滋滋地给小狗当起了妈妈。不仅如此,她还让小狗跟我称兄道弟;真让我郁闷闷之极。
不过,我家的莎莎,长得的确非常可爱。
起码,两个莎莎第一次(很可能也是最后一次,起码目前还没有第二次)相见,她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它。
“好可爱的宝宝吆,浑身比缎子还滑溜;圆圆的大眼睛,就像黑宝石一样;这大耳朵”这人莎莎把狗莎莎抱在怀里,不停地用手抚摸着它,嘴里一个劲地赞美。
我见人莎莎非常喜欢狗莎莎,心里说不出的高兴。
“五千,纯种墨西哥吉娃娃。”我随口说道。真假我不知道,起码我妈逢人就这么介绍。
“这么讨人喜欢,别说区区五千啦,五万我肖阿姨都不会眨眨眼皮的。”
吴莎莎就是具有过人的洞察力,把肖淑芬这个女人挥金如土的本性,一下就看穿看透。
幸亏我家保姆阿姨格外小心,一直没有暴露人狗重名的秘密。
这时候,我最担心肖淑芬这个女人在客人离开之前突然闯进来。她要一旦回来,我一直用心保守的秘密,保准会漏了馅。如果她现在正在会情人,最好被缠住一时脱不了身;如果正在打麻将,最好手气特别好,即使别人撵她走,她都不离开。
“莎——莎——妈妈回来了——”
哎哟,我的妈呀,我的亲妈呀,真是怕啥来啥。你干嘛不在半道里摔上一跤,让120拉到医院里去,非在这个节骨眼上跑回来。这下可麻烦啦。
我妈见人莎莎从沙发上站起来,便突然停止了酸叫,一边和客人打着招呼,一边弯腰把跑到她脚下的狗莎莎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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