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往前走,野草越旺盛,有些甚至长过了头顶。沈安脑袋有些发懵,甚至怀疑自己一不小心进入了另一个空间,那里只有一条狭窄的山路和密密麻麻的野草,像钻进了一个没有出口的圈子里,永远都无法走出去。
这才是最恐怖的,它能让你变得崩溃。
沈安是个小有名气的悬疑作家,他最擅长的,就是编造恐怖。
别以为写恐怖故事的人都有一根强壮的神经,错了,恰恰相反。
胆小的人,往往能写出极度恐怖的故事,因为,只有他们才知道什么最可怕。沈安胆子异常的小,他经常被自己写出来的故事情节吓得不寒而栗。
而此时的他,就像进入了自己一手编写的故事情节里。前无出路,后无退路,如同一个永无止境的迷宫,自己深深陷入这个迷宫当中,无法自拔。
他甚至觉得这个场景很熟悉,是的,他的确写过这样一个桥段。但那已经是几年前写的内容,他忘记了。但是,他清楚的记得,最后他笔下的主人公坠崖而死,他死前说了最后一句话,是:“我会拿你来陪葬。”
这是为了引出下一本书,埋下的引子。那个所谓的“你”,甚至连沈安自己都不知道是谁,可他总觉得这句话不吉利,似乎意味着什么。但后来由于工作原因,一直没改。不过现在他或许知道了,那个“你”,或许指的他自己。
沈安头皮一阵发麻,难道自己几年前就给自己写好了结局?他不敢再去想。他怕真的像自己写得那么样。
夜很静,而且很黑。伸手不见五指,沈安像盲人一样渴望光明。正在他快要崩溃的当口,口袋里的手机突然亮了。那是夏琳琳发给他的一条短信:“我到了,可怎么没见到你?”
看到短信,沈安就如同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手忙脚乱地翻出夏琳琳的电话号码,正准备打过去给她说一下自己的处境,眼前却突然出现了一张毛茸茸的脸。那张脸扭曲着,五官都拥挤到了一起,首先长长的鼻子就占据了它大半张脸。那双幽绿色的眼睛,正定定地盯着沈安。
它的嘴巴被长长的鼻子遮住了,但沈安能够感到它的嘴在动,它似乎在说:“我到了,可怎么没见到你?”
沈安手一抖,手机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关机了。四周再一次被黑暗所笼罩。
那双眼睛也随之消失了。
“该死的野狗!”沈安终于忍不住骂道。他赶忙蹲下找跌落的手机,可找了半天,却只找到了一块电池,手机不知道丢在了什么地方。他终于放弃了寻找,脱掉鞋子,赤脚往前走,因为这样,他才能更准确地感知到自己是否走偏。
“我会拿你来陪葬。”沈安甩甩脑袋,想把它从里面狠狠地甩出来。
但越想越害怕,越害怕越想。
沈安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更不知道走了多远。他的脚底板似乎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划破了,鲜血染红了山路。他甚至开始渴望那处悬崖,大不了跳下去,一死了之。
总比崩溃掉要好得多。
他终于还是绝望了,尝到了什么叫生不如死。
但他更多的是渴望能够活下来,哪怕是苟活于世,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什么狗屁名誉,地位,金钱,女人(小三),他都可以放弃不要。只要能让他活下去,为年迈的父亲养老送终,然后让夏琳琳给他生一个健健康康的孩子,再然后健健康康地长大成人,这些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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