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章 【才子篇】平庸孔融靠什么“搏出位”(第2/3页)  历代才子才女的生活碎影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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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儿子没有亲情,他生儿子的本意,是为了发泄;母亲像瓶子,儿子像瓶子里的东西,母亲生儿子,就像从瓶子里倒东西出来,东西出来后,两者就没什么关系了;(如果遇到灾荒,而自己的父亲又不是什么好人,宁肯先去救济别人。)

    作为孔子的第二十代孙,这等与儒家孝道大相违背的理论,简直让人瞠目结舌。难怪,后来他与曹操对着干,曹操要杀他,派人整他的材料时,这段言论成了他最大的罪状。

    孔融的这个观点,并不是他的首创。王充《论衡·物势》篇说: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动而合,合而生子矣。

    孔融只是进一步发挥了王充的理论而已。然而不知孔融想过没有,只消拿他自身与他的家庭反驳他,这套荒谬的理论就会土崩瓦解。

    孔融十三岁时死了父亲,史称他“年十三父丧,哀悴过毁,扶而后起,州里归其孝”,可见父亲的死对他打击很大,悲伤过度的他,是在别人的帮助下才重新振作起来的。按他的理论,既然父亲对你无恩,你死去活来的哭什么啊?

    还有一件事,也能说明孔融的言行很矛盾。他做北海相的时候,有一天看见一个人在坟边哭泣亡父,脸色一点也不憔悴,就把这个抓到官府,以“不孝”的罪名杀了。

    孔融十六岁的时候,他哥哥孔褒的朋友张俭得罪了宦官首领侯览被追杀,逃到孔家,正好孔褒不在,只有孔融在家。孔融把张俭藏在家中。后来兄弟俩因张俭之事受到牵连,被捕入狱。兄弟俩都主动领罪,这时候孔融的母亲站出来说话了:“两个孩子不懂事,我是一家之主,负主要责任的应该是我!”如果真得像孔融所说,儿子只是瓶子的东西,生出之后,就与母亲这个“瓶子”毫无关系了,那他母亲此举岂不多余?

    再看孔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五十六岁的孔融临刑之前,牵挂的还是他的一儿一女,希望能保全他的一儿一女,一向孤傲的他,这时对使者求情道:“冀罪止于身,二儿可得全否?”而当时九岁的儿子c七岁的女儿,正在别人家里下棋,听说父母上刑场的消息后,没有任何逃跑的打算,别人问他们原因,小儿子反问道:“岂见覆巢之下,复有完卵乎!”想像力丰富的小女儿则无限深情地感叹:“假如人死后有知觉,得以见到父母,那不是一件最幸福的事吗?”两人说完,神色平静,引颈就刑。

    如果孔融地下有知,在得知一双儿女的如此表现后,肯定不会再坚持他的“父母无恩论”。他应当愧疚,在曹操给予警告之后,仍然只顾自己一时痛快,毫不收敛偏激的性格,以致一双好儿女连累受害。

    孔融的另一则出格言论,是他的吃人理论。晋朝的杨泉在《物理论》中记载了一件事,说汉末有个管秋阳的人与弟弟及其同伴,因避战乱而结伴同行,天下雪断了粮食,管秋阳就对弟弟说:“现在如果不吃你的同伴,我们三人就一起死。”于是兄弟俩一起杀了这个同伴,得以活下来。孔融对这件事的看法是,管秋阳爱惜父母赐予的身体,所以吃了同伴,没有什么错,因为这人只是一个同伴,不是朋友,如果像管仲吃了鲍叔,贡禹吃了王吉,就不行。而管阳秋吃的那个人,不过是一只能说话的鸟兽罢了,就像狗吃了一只狐狸,一只狐狸吃了一只鹦鹉一样,没什么奇怪的。

    孔融这套出格的理论也相当奇怪,在孔融眼里,好像只有管秋阳两兄弟是父母生的,那个倒霉的同伴就不是父母生的,就不必爱惜父母赐予的身体了。

    南朝梁元帝萧绎撰写的《金楼子·立言》里也记载了孔融的吃人理论,不过有些不同:“三人同行,两人聪俊,一人底下;饥年无食,谓宜食底下者,譬犹蒸一猩猩c煮一鹦鹉耳。”

    孔融认为人饿起来的时候,“聪俊者”可以把“底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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