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元1003年二月初十,惊蛰刚过。冬季里沉寂的万物开始复苏。
云外堡周边的草地开始泛绿,透着一股子欣欣向荣的味道。不过这里是草原,真正的春季其实并未到来,至少要等到清明或者谷雨之后天气才会慢慢转暖。
比如今天,天空虽然放晴,但大片连绵的云彩一直堆积在天上,老牧人都知道,这天啊,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开始下雨。
军号一响,沈云从床上起来,先穿好内衬,然后再套上丝绸做的里子,棉花织的外衣,最后才是盔甲和护具。头盔一戴,沈云整个气势就出来了。
“好一个俊俏小郎君啊!来,让哥亲一口!”
旁边钟离泗涎着脸凑过来,沈云一把将他那张臭嘴掀开,笑骂道:“得了吧你,还跟我学上哥了。今天没把丝绸里子穿成内衬吧?”
钟离泗涎笑道:“哪能呢,部帅都教过了,俺记性好着呢!”
在起初,所有刚入学的新人都被教育,丝绸里子是要贴身穿的,万一被敌人的箭矢射中,箭头上的倒刺也不会扎入肉太深,可以轻易拔出。
但人家飞骑军却郑重告知各个学员兵,如果想在北地作战,特别是在现在阴寒的北地作战,最好在丝绸里子穿一件麻布内衬,甚至连棉质的内衣也别贴身穿。原因很简单,北地天气极寒,丝绸性属阴凉,贴身穿久了,身上一出汗容易导致丝绸激凉,到时候外面结冰,衣服里面一样结冰,别说打仗。能不冻死就算造化大!棉质内衣也是一个性质,它容易吸汗,然后被寒风一吹就结冰了,一样不适合贴身穿,只能作为防寒衣物!
这些可都是飞骑军将士通过实战得来的经验。所以现在,每个学员兵都会在穿丝绸和棉衣时,里面加一件麻布做的内衬,以防止冻伤冻死的事情发生。
一伍人整理妥当,吃早饭的军号也响起。经过三个月的训练,所有人都井井有条的从厕所下水道滑下去。麻利地将草料给马匹喂上,接着小跑到食堂打饭。
食堂里所有学员兵都到齐了,刘桢却端着餐盘走到沈云这一伍边上坐下来吃喝。其他人见了也没说什么一一一都习惯了。
从沈云那天摔了个大马趴之后,刘桢就发现了渤海侯。不过他同样非常警醒,并没有当场叫破他的身份。而是笑呵呵地将沈云叫到一边,私下密聊了许久。
再后来。沈云的身份就变得飘忽起来。刘桢虽然没有对沈云过分的热情。但不自觉的,刘桢依旧会特殊关照沈云,比如训练时,刘桢的心腹爱将朱能会经常性在沈云身边,教他如何驯化那匹“瘸腿兔子”!
“瘸腿兔子”,哦。现在已经不能这么称呼它了,应该叫它“瑞兽”!
“瑞兽”如今长到了两米一四,体重六百七十斤,简直像是一匹巨无霸。速度更是没话说。最起码在云外堡的所有骑兵里,没有一匹马能够跑得过它!而且极其凶悍,遇见跑到它前面的马儿,它就会一阵嘴咬腿踹,非把对方撂倒不可。
在跟飞骑军赛了两场,撂倒包括朱能在内的五匹战马之后,就得了这么个诨号。
“此马种名为‘瑞兽’,”朱能当时从地上呲牙咧嘴地爬起来,但望着瑞兽的眼神里却全是贪婪和一一一跟见了他那去世的妻子一般,“瑞兽之所以为瑞兽,最主要是后面那个兽字,这种马学步不易,但一旦学会便可快如闪电,千里良驹和汗血宝马都不是它的对手!乖乖,你算是捡到宝了!”
从朱能的话语里能够看出,他对这匹马是多么的欣赏。不过沈云是绝对不会割爱的。
要知道让瑞兽学会走路和奔跑,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不要怕摔,骑上去就使劲甩鞭压马刺,让瑞兽使劲跑起来,跑着跑着就好了
不过在这“跑着跑着”的过程里,沈云可没少吃苦,好几次在马上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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