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只被主人无情抛弃的小狗,我的生命转折点在那一年的夏天。
我的狗爸爸是在街头称霸的大黄狗,之所以叫它大黄狗,是因为它身上的毛发是黄色的。如果要分品种的话,它老人家就是传说中肉质最鲜美的土狗。但不能说它是中华田园犬,我的狗爸爸和中华田园犬还是有点区别的,它可能是中华田园犬和别的大体型狗的杂交品种。总之就一句话,咱不是纯种的。或者说,咱们都是串串。
作为一只狗,我要在这里郑重恳请各位人类朋友:多少年前你们把我们从凶猛的恶狼驯养成了狗,对此我没有意见,但是就算现在你们不爱我了,也请不要故意伤害。
其实杂交有杂交的好处。
杂交可以规避遗传病啊。
作为一只杂交狗的后代我非常自豪,非常骄傲。
好了,扯远了。
如果说我的狗爸爸是一只没人疼爱混迹街头穷狗,那么我的狗妈妈就是一只经常美容理发洗澡的白富美。
我的狗妈妈是一只通体白色美得叫不忍直视的萨摩耶。
别说是流浪狗,就是和我狗妈妈门当户对的萨摩耶叔叔,见了我的狗妈妈也会色眯眯地流下哈达子,一个个恨不得立刻骑到我狗妈妈身上,让我狗妈妈怀上它们的崽儿。
我狗妈妈的主人非常疼爱它,在她快要发情那段时间,给它相看了好几只对象。
就在我狗妈妈要和别人□□的时候,我的狗爸爸勇猛出击了。
那天,狗妈妈的主人牵着狗妈妈散步,一不留神我的狗妈妈自己溜进了公园里。在狗妈妈的主人到处寻找它的时候,我的狗爸爸不要脸地缠上了狗妈妈。
狗爸爸身为街头一霸,别的没学会,泡母狗的技能那是全点满的。
狗妈妈身为白富美,见惯了规规矩矩只敢流哈达子不敢真追着它屁股要那啥的君子狗,这头一回见到狗爸爸这样的无耻之狗,也是要醉了。
狗爸爸早看出来狗妈妈正在发情期。
它最终用自己的厚脸皮和各种不负责任的屁话成功赢得了狗妈妈的心。
如果是人类,这个时候应该是要好好暧昧一段时间,彼此彻底熟悉之后才会睡到一张床上。不过非常抱歉,我们是狗,我们的生命本来就有限,撑死二十年,哪有那么多时间浪费。彼此看对了眼,哪怕对方有很多瑕疵,我们也不会去多想。
然后我狗爸爸就成功搞定了我的狗妈妈。
但是,两家毕竟家庭背景悬殊太大,所以一段露水姻缘终结在我狗妈妈要回家的那一天。狗妈妈的主人找不到狗妈妈,但是狗妈妈的鼻子灵,再说它也不是找不到家,于是就自己回去了。
俩月之后,我和几个兄弟姐妹出生了。
狗妈妈的主人看到我们之后,非常震惊。
再后来,我就成了流浪狗。
狗妈妈的主人不能容忍狗妈妈生下一窝不是纯种的萨摩耶,在我们快满月的时候狠心将我们送了出去。
我就是那送漏的。
我继承了狗妈妈爱乱跑的坏习惯,而那时候我还小,也不记得回家的路,更不是狗妈妈主人喜欢的那一款(我继承狗爸爸的基因多一点),所以没人会来找我。
流浪的日子非常哭。
没两天,我就瘦了很多。
每天不敢在路上走,看见人也不吱声,还被流浪猫欺负了好几回。
后来,我就遇到我的主人。
我的主人,是个超级大好人。
那天我本来以为自己大概要饿死了,但是本能又驱使我走几步,想撞撞运气,万一那几只流浪猫不在,我也能去垃圾桶边儿转转。
当我颤颤巍巍迈着步子走的时候,我的主人如天上的神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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