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将自己的过往娓娓道来。
听的少年的怒火冲天。
原来,他是个家庭还算是比较好的存在。
在城南开了一家布店。
这个布店,生意特别好。
直到那个何起苏出现。
因为老头做人特别的正直,别人家都送钱,他却是从来不送钱。
按个何起苏,便不断地找茬儿来整他。
到最后,他的布店,压根就维持不下去了。
最后,城里面出了大盗,奇怪的是,这些个盗贼,不抢夺别人家的财产,就专门盗窃抢夺城南的店铺。
那些被抢劫的店铺,可以说是家破人亡。
盗贼没抓到,却是找到了盗贼的老窝,从中搜到了许多的衣衫,而那些衣衫都是这个老头家的布料。
于是,那个何起苏就上报,说是老头就是那个盗贼头目,将其抓起来,家里的财产全部充公,而他也成为了阶下囚。
这只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完全是栽赃嫁祸的存在。
可是那何起苏就看不出来,甚至那些个没有被盗取财产的店铺也一口咬定看到经常有蒙面人出入老头的家中。
加上各种不利的证据,他就被抓了起来,关到了现在。
很显然,那些个被盗的店面都是不服从何起苏的。
到最后,不仅他们家破人亡,甚至替罪羊,还是这个最不肯配合的刺头,老头。
从此以后,何起苏在城南一带是呼风唤雨,没人刚拂逆他。
“还真的是该死。”
少年气的险些将银牙咬碎。
不曾想,他气的牙咬咬的,那些个囚徒却是满脸的冷漠,只是很享受少年手中的火球所传递过来的微弱光线和热量。
这么多年的折磨跟关押,只怕早就已经令他们麻木了。
“那为啥没有杀了你呢?”
少年最后还是很好奇的问道。
“当时的城主感觉此事有蹊跷,想要重新查探,可是那何起苏已经将我的罪名给坐死了,加上有那么多人的指认,我根本就是跑不掉的啊。”
老头叹了口气。
但是也仅仅是叹口而已。
“希望你能够说话算数,让我们都晒会。”
火,是人类与畜生最大的区别。
也就是说,他们唯一能够感受到自己还生而为人的存在,便是少年托在手掌上的火球了。
他们不愿意这火球那么快的熄灭。
而是一个个的在火球之下,开始闷头大睡。
听到这儿,林毅已经不知道该说些啥才好了。
难不成怨恨这些个囚徒不为自己的命运抗争嘛?
在这样的环境下,别说十几二十年,就算是短暂的几个月,也会把人给逼疯。
他们现在虽然说还有一口气,但是已经跟死人没有多少区别了。
完全就成了那个所谓的牢头敛财的工具。
如果哪天他们死掉了,也是随便找个地方掩埋了,甚至连个墓碑墓志铭都没有。
这的确令人感觉无比的感慨。
感慨归感慨。
从昨天到现在少年还没有吃任何东西。
可是如果让他吃那些个酸臭的馒头,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当啷当啷。
就在他肚子咕咕乱叫的时候,异香传来。
哗啦。
牢门开了,走进来十几个狱卒。
为首者,又黑又瘦,身材还矮小,看着就好像是个穿着衣服的猴。
“哎呀呀,是林毅啊,我早就听说了,您是血鸦军中的一员。”
那个黑猴子,满脸笑容,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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