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杀的人。
因为他表现的十分弱小,所以同侪们常常欺负他。一群大男人平日里没事可干,就会欺负人取乐。
跟楚云轶相遇的那天,正是他挨打的那天。身为王子的楚云轶帮他解了围,还把他收在身边,培养他当贴身侍卫。除了楚云轶给自己吃毒药想控制他外,总体来说,他还算是一个好的主子。
想到此处,黑风不禁有些好奇,到底是谁要杀楚云轶。虽然,作为专业的杀手,他是不该生出这种好奇的。
杀人的方法有千千万万种,因为他原是乌国哈哥族的人,所以擅长用毒和蛊。他专门定制的飞镖上,会淬上蛊毒,可以百步之外,杀掉对方。他喜欢用这种方法,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除了极易得手外,还极易逃脱。他远远地一射,基本上等敌人发现时,他已然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这次杀楚云轶用什么方法呢?用毒,用蛊?他都不想。他不想用这种阴招对付曾帮过自己的人,最起码,要让他在死的时候知道是谁杀了他,这是他对他最后的尊重。
再过几日就是中元节。
就定在那天吧。
正好是祭祀亡魂的日子,倒有一种凄然的美感。
至于歪歪,也可以一道杀了,完成自己未竟之任务。也可让他俩双宿双飞,做个亡命鸳鸯,岂不美哉。
*
楚云轶睁开了眼,悠悠道:“过几日就是中元节了,你和我一道去放河灯吧。”
“放河灯做什么?”歪歪不明白,她从没过过什么中元节。
“中元节是祭祀先祖的日子。我想祭奠一下母妃。”楚云轶坐了起来,“我还从没祭奠过她。”他直起身,迈步离去,背影透着凄冷的落寞。
*
闫少庸每日都会按时来送药,送药时两人便趁机交谈片刻。
中元节前一天,闫少庸看着歪歪服药,说道:“你身上的蛊毒已经清除的差不多了,另外的那种毒,你说叫化魂散,我还没找到法子解。还好因为你是妖,所以身体有异于常人的自愈能力,估计假以时日也能将毒给逼出去。”
歪歪笑了:“这么说来,我是妖还是一桩好事咯。”
“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世事无绝对。”
“先前我一心想成为驱魔师,当知道自己是妖时,我根本无法接受。可是现在我想通了,就像娘说的,妖也有好妖,人也有坏人。本质不在于我是妖还是人,只要我这颗心是好的,就够了。”
闫少庸会心一笑:“你成长了不少,我替师兄感到欣慰。师兄消失了这么久,也不知现今到了哪里?”顿了下,闫少庸又道,“你准备何时离开这里,一诺整日都担心死了,今日出门时还央求我带他进宫见你呢。”
“不行,万一露马脚该如何是好。”
“所以我没让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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