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窃贼(第1/2页)  云遥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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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王府占地极广,除了七王的正院,便属王妃的海棠院最大,入夜之后,轮班的侍卫大多只把守前院至后院的必经之地。

    王府修筑之时将后院包裹在正中,若真有不长眼的胆敢擅闯王府,单单守住外头,便足够了。

    王府的侍卫皆是禁军中出来的精锐,寻常人绝不是对手。

    若有武功高强的,还有七王私底下豢养的暗卫,后院主子们的院子,却是未派人值守的。

    故此刻云遥当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本想到了正屋再叫人,此刻却不容她犹豫,只得大声尖叫:“来人啊,有刺客,来人啊,有刺客”

    她叫喊之时,不忘躲避黑衣人的匕首攻击。

    只是她一个弱女子哪里是黑衣人的对手,很快便被黑衣人踹飞在地,手中的匕首对准她的喉咙扎下。

    云遥肩膀沉痛,头脑发昏。

    月光之下,黑衣人的双眼如天上悬挂的星子一般,闪烁着明亮璀璨的光芒。

    这双眼睛……

    是那个小太监。

    白日里验看云芝药瓶中药粉的太监。

    联想到白日发生的事,云遥终于知道这杀身之祸来自何处,想来是瞿公公之前没能治了她的罪,明的不行,便来了暗的。

    有他在后头,难怪海棠院寂静一片。

    云遥心中绝望,却不愿就此等死,口中叫喊声未停,期盼有人能听到救她一救。

    朗月清明,群星璀璨,夜深之后,天不似先前闷热。

    前些日因夜中屡有雷雨,京中的窃贼不想受风雨洗礼,故歇了好些日子不曾活动,近来见天色渐好,偏夜里又开始闷热,未免过两日再有雷雨,京中的窃贼便又活动了开来。

    这些窃贼互不相识,私底下却各自取了名号。

    迅风神手便是这群窃贼之中最为大胆强悍的窃贼,在京中的窃贼中十分有名,据说他来历非凡,恐非富即贵。

    只因他行窃之时惯爱闯进王公大臣的府邸,偏进去之后也不拘东西是不是贵重,只要顺眼便拿。

    有次他进了丞相的府邸,别的东西都没看中,偏瞧中了丞相宅邸里面荷花池中喂养的一条玉色锦鲤。

    他瞧中的东西,自不会放过,当即便将那锦鲤偷了走,还用纸笔留了自己的名号,待将那锦鲤烤来吃了,竟将鱼骨一并放在了那处。

    丞相次日见到信件与鱼骨之时,险些没背过气去,当日便命京兆府尹全城捉拿迅风神手。

    只此事仅一日过后便消停下去,丞相也不再念着那被吃掉的玉色锦鲤,自那日之后,京中的窃贼便都知晓迅风神手的身份不简单。

    这不,今日天色还好,京中的窃贼都活动开来,只他们都知城北之地勋贵众多,家中守卫森严,没哪个敢往此处去,偏有一欣长身影浑身裹在夜行衣下,两缕乌青的发丝在月光下随风飘荡,轻功运行之间,格外潇洒。

    这便是迅风神手。

    其他窃贼认准京中富商之时,唯有他盯上了城北的勋贵之家。

    认真筛选许久,他心中忽的起了念头,放弃朝中大臣的宅邸不去,独独去了几座王府所在。

    目光在临近的王府中看过,他的目光却落到了七王府邸之上。

    七王好美色,却不代表他是一个草包,相反,当今七王爷是圣上膝下第七子,年幼之时便天赋显露,文治武功样样不输年轻时的舜康帝,他府中的侍卫更是经他一手调教,声称他若不愿,哪怕一只苍蝇也休想飞进他的府邸。

    迅风神手过往从未打过七王府的主意,只今日他心中忽的起了念头,身形一闪便跃进了七王府的院墙。

    七王府的侍卫或许并不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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