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点也不介意发生这样的事情?”林承铮深深的挮视她。
莫玉华没有与他的目光对视,却反问:“什么事情啊,我都已经忘记了。”
她无所谓的态度似乎激怒了林承铮:“我们认真的谈一次难道不行吗?”
“难道我没有认真的跟你谈吗?你以为我在跟你开玩笑吗?”莫玉华接二连三的反问,“可是最认真的一次我们已经谈过了不是吗?我们说好了只做朋友的,friends。”她微仰起头,逆光里,她需要眯起眼睛才能看清林承铮的模样,“你应该知道这个词的含义吧,还有,别忘了你在美国已经有了一个不错的交往对象。”她的心中微酸,语气也不自觉的低落了下去,“承铮,回去吧,忘了我吧,你说的很对,我们之间不可能。”
莫玉华没有多余的饰品。她对项链耳环一点也不热衷,所以全身上下干干净净,就连包里都从来不放镜子和梳子。可是,现在的她,却随身带着一把玉梳,那把精巧的,小小的带着翠绿色流光的玉梳。
那是林承铮送给她的。
晚上睡觉前,她从包里拿出来。玉梳泛着莹润的光泽,小小的安静的躺在她的手心里。林承铮不知道去了哪里,车子却停在刘婶家门口。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期待什么,又在烦恼什么,心中惆怅不已。
而林承铮却坐在一家小小的酒肆内。这里完全是卖酒的小酒家。各种各样的酒都有,不过他不是故意来喝酒的,而是路过这里的时候被那个大叔叫住,才进来陪他喝两盅的。
他很少喝酒,酒量却是不差的。那天晚上跟莫玉华喝酒,或者说,是他有心的吧。是吗?他的潜意识在鄙视自己。
大叔给他倒满一杯酒,又被自己斟了一杯,才说:“年轻人,什么事情这么闷闷不乐的。”
林承铮仰头喝下一口酒,这才抬头,淳朴的小农村里的人都透着一股淳朴的气息,不过他只说自己遇到了一点麻烦,正在努力解决中。
大叔是个过来人,叹了一口气:“感情的事情吧。你们年轻人啊,不懂得珍惜,像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知道一份真感情有多么不容易了,我只怪自己当初没有坚持,所以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的。”大叔像是打开了话匣子,开始说起自己当年的往事。
林承铮是个有礼貌的人,也不打扰他,就听他默默说。
直到深夜,大叔完全喝醉,才止住话题,村庄已经完全陷入了寂静的黑暗,林承铮坐在小酒肆内,大叔趴在身边的桌子上开始打呼,而林承铮却清醒的很,毫无睡意。
第二天,清晨的阳光照射在村庄上方。
林承铮在小酒肆内坐了一夜,刚刚站起来伸展了一下四肢,就听到刘叔远远的急匆匆的跑过来叫来:“林先生,林先生”
林承铮蓦地有了不好的预感,急忙跑出了小酒肆,刘叔手上拿着一张纸条递到他的面前,喘着粗气说:“林先生,不好了,玉华走了”
字条上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刘叔刘婶,不好意思,我先走了。
刘叔说她留下了一千多块钱跟这张纸条,人就不见了。
林承铮大惊失色,捏紧了那张纸条,看着上面的字迹只觉得心口被人重重的打了一拳。这女人竟又逃跑了吗?
刘叔着急的跺脚,呼出的白气在空气中打着圈儿,最后又消失不见。
林承铮重重的吐出一口气,紧抿着双唇不说话,然后拔腿跑了出去。
清晨的村庄还很安静,大多数的人还没有起床,林承铮的凯迪拉克在路上呼啸而过,沿路过去,却没有莫玉华的身影。
没有车,她到底是怎么走的?
直到半上午,林承铮才意识到,按照莫玉华的性格根本不会连夜离开。再要掉头,可是已经晚了。因为莫玉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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