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里自有荒唐事,这老天爷尤其喜欢捉弄人,在荒野上躺了几天的不知死活之人估计也是老天爷故意捉弄才造成的吧?
白去疾其实已经恢复了意识,虽然有点吃了蒙汗药般的迷糊,但至少知道自己还苟且地活着。他是一名人人唾弃乞丐儿,但这并不妨碍他很大气,按照镇子里算命先生所言,这是天生便有的,强求不来。可大气归大气,碰到这么个世俗罕见的怪诞事,再怎么大气也成了小肚鸡肠。
“这算哪门子的荒唐事嘛,什么大劫将至,让我尽力?这天下生灵万亿何,如何轮到我这个小虾米?”
白去疾在心里碎了口唾沫,满是不屑意味。可转而一思量,那荒唐的声音所说的大劫,只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在心中留个心眼总是不会错的。
扶风镇周围安全区就这么大,自小游手好闲的乞丐儿早就如同逛窑子一般,将其逛了遍,也熟络地不能再熟络。豪不夸张地说,就算不睁眼,只要闻到了特殊的气味,感受到特别的风声,白去疾便能猜出身处何地。
这是距扶风镇不到三里路之外的小山丘,而他白去疾昏迷的地点是酆都城内,是什么力量让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在此地,这种力量该强大到何种地步?
白去疾不愿多想,也不敢多想,只怕这一多想,便会让自己这种小人物万劫不复。他支撑起如同烂泥的身躯,算是接受了这荒唐的事实。
毕竟怎么荒唐,人终究是还活着,活着,有些想念便不会消绝,况且他心中还装着一个小雪。
小雪名林雪,其身世比起白去疾也好不到那里去,自小父母双亡,几经流转,流浪逃命到扶风镇,才被同病相怜的白去疾好心收留。乞丐儿养活自己都靠百家饭,这多了一双筷子,才逼得乞丐儿冒生命之险,赚点玩命钱。
实话实说,白去疾心里是很喜欢林雪的,这丫头越长大越水灵,乞丐儿看在眼里,心中瘙痒着呢。照他的话来说,漂亮妞儿谁不喜欢,况且是自家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林雪的脸蛋清秀,身段也诱人。按照白去疾所说的,兼有眉儿弯弯手指尖,脸蛋细腻鼻子浅,算是神品。
可真正让白去疾失神的还是林雪的那双腿,纤腴得中,肤白合度,不可无一,不能有二,关键是修长浑圆到逆天,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想亵渎。照着白去疾另一句话所言,“此乃天赐神物,上天巧夺天工,鬼斧神工,才造出这么一双腿来。”
林雪身上穿的是白去疾不知从那里找来的武者服,而这武者服是显露身材的大杀器,林雪一穿上白去疾便忍不住鼻血淌出一条长河。
至此之后,白去疾每每见到林雪,眼睛总盯着那修长而笔直的双腿,不愿分心,不可转头,连说话也是半带着口水。无论林雪怎么羞涩,怎么劝阻,其他方面对这丫头百依百顺的白去疾,硬是不愿悔改,林雪无可奈何,也便大骂无耻随他去了。
白去疾很大气,他可不在意什么无耻不无耻的,男儿好色如何?喜欢林雪的长腿又如何?想伸手抚摸亵玩又如何?想便就直来直去,直了明当,直接表现出来呗。这比之表面温文尔雅,私下龌龊不堪的伪君子要强得多。
三里路确实不算远,白去疾平常放荡惯了,又因想念林雪而脚底抹油,不一会儿便见到自己的乡里乡亲。
他的住处是老剑客的老窝,同样也是林雪的住处。这乡里乡亲的八大姨七大姑,什么大叔三婶的,寻常见着白去疾,都会热情地调笑声,“哟,惹事精回来了?祸害一遭神清气爽呀?”
也不怪乎他们热情,白去疾虽然爱惹事,但也爱打把帮手,老剑客破房子四周的邻居,都受到过他的恩惠,这长而久之,乡里乡亲也就淡忘了白去疾惹事的性格,转而挺欣赏这小伙子的。
只不过今天有些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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