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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章购买比例不足50%, 防盗时间24小时。  幸运的让她少了几分暴躁。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林琳来到新世界的时间刚刚好。好到她寄身的原主虽然刚跟薛平贵在寒窑拜堂成亲了,却还没有入洞房。

    不用多说, 光看薛平贵和寒窑这两个词就知道林琳这次穿成谁了吧?

    没有错, 就是苦守十八年寒窑的王宝钏。

    说起来, 这妹纸一直是林琳成长的榜样和借鉴的对象。

    每次谈恋爱前,林琳只要一想到她, 大脑就会瞬间清凉,思维回笼。

    过了十八年食金咽玉, 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生活后,凭着一股傻了吧唧的二逼之气硬是放弃好生活和父母家人嫁给仅见过几次面的穷小子。

    按着某种在林琳眼里非常畸形的道德标准来说,王宝钏这妹子也能混个富贵不淫,贫贱不移,以及颇具冒险主义的大不孝的‘美好’品德。

    抛下爹娘,放弃娇生惯养的富贵生活去挖野菜住寒窑,别说这份勇气林琳没有。她就是有,也不带朝着薛平贵使的。

    无论穿越多世,活了多少年, 林琳也想不透到底是什么让她为了一个男人一守十八年, 将寒窑附近的野菜都挖完也没想过要改变心意的?

    反正在林琳看来, 她更想对自己好一些。

    关于薛平贵和王宝钏的故事各个版本的都有。

    京戏,潮戏, 歌仔戏, 豫剧以及电影电视, 但凡你能想到的, 就没有不拿他俩说事的。

    林琳综合了一下原主的记忆,知道她穿的这个版本,是一个普及度极高的版本。

    名字叫《红鬃烈马》,来源于传统戏剧。

    这个版本讲的是十八年前宫中的郑妃为了争宠和皇后的地位谋害了刘妃母子。

    刘妃的宫斗能力堪称战五渣,在生了皇长子的情况下还被人害了。不过她在死之前让个在她身上投资失败的忠仆抱着皇长子跑掉了。

    忠仆没多久就死了,皇长子被一户姓薛的人家收养了。薛家人还算挺厚道,没将白捡来的孩子卖给人贩子,也没将这孩子当成免费的下人使。

    取名薛平贵后经心教养了十八年,此后薛家家道中落,薛平贵就跑到京城打工争口粮了。

    也不知道薛平贵那文呀武呀的是不是都用来泡小姑娘了,找活找的并不顺利,倒是认识了几个丐帮的乞丐,几人相谈甚欢后,又听说薛平贵没地方住,便大力邀请薛平贵住进他们居住的寒窑。

    薛平贵好歹是皇帝和妃子的儿子,只要基因没坑他,长的自然不必说了。于是能文能武又长相出众的薛平贵直接在因缘巧合下与当朝宰相王允的三闺女王宝钏互相爱慕了。

    哪个当爹的也不可能高兴自己宠大的闺女嫁给个要啥没啥的小白脸。于是绣球选婿,三击掌之后,没吃过丁点苦头的天真妹子王宝钏就跟着薛平贵来到了京城郊外的寒窑居住。

    所谓寒窑,一般是指原来烧砖烧瓦,现在丢弃不要的窑洞。也因此寒窑的住宿条件可想而知了。

    当然,若不是差得不能住人,也不可能被一群乞丐占了当家。

    之后王宝钏这傻闺女就跟着薛平贵住在这寒窑里,成亲没多久,薛平贵得到机会跑去从军,一来二去的就到了西凉,娶了西凉公主,成了西凉的乘龙快婿。最后在西凉王死去后,还捞到了西凉王的王座。

    与西凉的代战公主你浓我浓的在西凉过了十八年,若不是一只蠢到不可救要的大雁被王宝钏的缺心眼感动,也不可能带着一封信去见正好在打猎的薛平贵。

    赴死一般的鸿雁传......

    堂堂宰相千金,守了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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