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领林辉去了一家中餐馆,林辉第一次见识到了美式中餐,如果是对中式美食有所追求的人,那这个人一定不会来这里第二次,但像林辉这样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的人,这里的食物还是能够接受的。
一对多年未见的好友,这时开始交谈了起来,几杯酒下肚,两个人话也多了,这时林辉还发现,自己身体这会疼痛也缓解了不少。
“辉!你以前是警察!算是不错的经历。所以我帮你联系了一家安保公司!算半个老本行吧!”高歌说道。
“安保?那就是保安喽!”林辉有些无语了。
高歌笑了笑,道:“算是吧!你先干着!不合适到时候我再帮你想办法。”
“行!保安就保安!谢了兄弟!”林辉无所谓地说道。
对他来说,自己已经是一个走麦城的人了,还有什么资格挑三拣四,这么多年不见,见面还能帮自己跑前跑后,这已经是非常好的兄弟了,自己再给人家添麻烦,岂不是蹬鼻子上脸?
“对了!有件事跟你说一下。”高歌似乎想起了什么,说道:“关于你来美国的原因!我是说你失恋了,想换个环境,调整一下心情。”
“我靠!不是吧!那明明是你好不好?”林辉一脸的无奈。
高歌笑了笑,道:“什么你的我的!咱俩谁跟谁!关键是你的那件事解释起来太麻烦!所以能少惹点麻烦那就别麻烦!”
“你说的对!失恋就失恋吧!对了!我什么时候去公司报道?”林辉问道。
“报道不急!你先调整几天!适应一下时差,熟悉一下环境。等时间差不多了!我再通知你!”高歌说完拿起酒杯。
“行!那就让我先感受一下美帝的腐朽生活再说!”林辉也举起了酒杯。
回到酒店的林辉,这一夜却睡的并不安稳。手腕处的刺痛持续了一夜,让他翻来覆去,恨不得把整个手都剁掉。可以说是昏昏沉沉的一夜,最后带着疲惫的身体起了床。
推开卧室阳台的门,外面是一个太阳当中照,花儿对我笑的好日子。不过当林辉睁开朦胧的眼睛,眼前的一切让他有些吃惊。
怎么说呢!世界变得更加有色彩了!可能在很多人看来世界本来就有色彩,可他所要表达的色彩,是一些原本被忽视了模糊了的色彩,在这一刻忽然就被重视了起来。就像一个色盲,突然能分辨色彩了一样,花花绿绿,没有准确的描述语言,只有震撼。
远远望去,入目的景物清晰异常,视角也前所未有的宽阔,这一刻让林辉怀疑是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他不由得揉了揉眼睛!又仔细地打量了一遍眼前的世界。
很快林辉就发现,不光是视觉,连自己的听觉和嗅觉也有了一定的变化远处树上鸟儿的唧唧喳喳声清晰明亮,空气中飘散着一股股自己以前自己并没有感受过的味道。
“自己究竟是怎么了?难道自己的身体产生了变异?”林辉一时有些接受不了目前的现实。
林辉在窗口站了挺长时间,才重新返回到室内。对他来说,不管自己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日子总是是还要过下去。
“过一天,算一天吧!”林辉自语说道。
已经这种境地的林辉,他不觉得还会有比他出国前的现状,更让他无法接受的事情了,眼下只是身体有了一些变化,而且这些变化还说不上是好还是坏。
林辉看着自己的双手,虽然还有些抖动,但已经很轻微了,控制一下就不是很明显了。
接下来的几天,林辉在酒店坐落的区域,闲逛了起来。毕竟换了新的环境,最重要的是像个变色龙一样尽快的融入其中,他可不想去哪里生活,都被人看成一个格格不入的外地人。
很快酒店附近的很大一片区域,已经被林辉逛了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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